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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关于湖北省2019年电子商务 进农村综合示范评审结果的公示

湖北省商务厅2019-05-09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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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政策分析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 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58号)和湖北省财政厅、商务厅、扶贫办《关于开展湖北省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鄂财商发〔2019〕24号)要求,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组织专家组对18个县(市)上报的申报文本材料进行了综合评审,结合现场陈述、答辩综合评分,专家评审结果排序如下:

6个国家级贫困县排序为:蕲春县、秭归县、麻城市、五峰县、英山县、红安县。

12个其他农村电商潜力县排序为:监利县、京山县、通城县、谷城县、枝江市、云梦县、大冶市、仙桃市、洪湖市、武穴市、天门市、远安县。

现将此次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匿名提议不予受理。公示时间: 2019年5月9日至5月11日。

2019年5月9日

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 027-67818611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81号楚天传媒大厦

省商务厅: 027-85780263

地址:武汉市江汉北路 8号

省扶贫办: 027-87238700

地址:武汉市水果湖湖北省委大院内扶贫办

政策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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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态势

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中国也因此成为全球首个颁布电子商务法的国家。市场普遍认为,《电子商务法》的颁布是为了规范和监管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但更需要认识到的是,《电子商务法》的颁布,使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获得了根本性的制度保障,避免了因政策和主观因素给行业发展带来的不确定性。《电子商务法》的规范作用,杜绝了行业发展中的不健康行为,为稳定和持续的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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