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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江第一外国语学校初中学费的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  发改部门     2019-06-11 立即咨询

  根据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的申请,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5]103号)、江苏省物价局、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民办教育收费改革的指导意见》(苏价费[2018]69号)等规定,结合成本监审结论,参照周边同类学校收费水平, 拟对镇江第一外国语学校初中学费调整提出如下建议:

  1、初中学费收费标准调整为基准价13200元/生.学期,最高上浮不得突破20%,下浮不限。

  2、上述标准自2019年秋学期起对新入学学生执行,原在校学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如对以上方案有意见或建议,您可以来电来函向我们提出,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行政中心1号楼1118室(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编:212004,电话(传真):85272509,电子信箱:zjwjjsfc@163.com,联系人:杜开军。意见反馈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8日。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