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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关于转发《关于开设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融资绿色通道的通知》的通知

江苏省盐城市  其他     2020-02-20 立即咨询

各县(市、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金融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强化金融支持和服务保障,全力支持重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服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发展,现将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人行、银保监局《关于开设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融资绿色通道的通知》(苏金监发〔 2020 〕 13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绿色通道整合各金融机构疫情防控特色金融产品,通过提供专项贷款、担保增信、转贷资金等服务,更好地帮助我市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绿色通道于 2 月 20 日起运营 6 个月。请各地高度重视,主动加强与当地财政、人行等相关部门沟通对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政策宣传,充分用好平台,开展精准帮扶,强化服务力度,推动绿色通道落地落实。

 

 

附件:关于开设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融资绿色通道的通知

 

盐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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