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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安市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通化市  人民政府     2022-01-05 立即咨询

集政发〔2021〕8 号  

边合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  

  《集安市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集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集安市加快推进农产品  

  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21〕6号)《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市政发〔2021〕4号)精神,推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解决产业链堵点断点短板,强化产业链延链补链固链,培育壮大新的经济增长极,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共享利益链”为重点,以标准化生产、精深化加工、集群化发展为方向,做大做优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动我市农特产业做大做强,实现向农特产业强市跨越。  

  (二)主要目标。启动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重点项目,扶持培育一批省级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百强企业,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保持在5户左右,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保持在20户左右,市级以上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到3户以上,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产值力争达到23亿元。到2025年,培育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品牌特色突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企业,大幅度提高粮食、畜禽和农特产品精深加工比重,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产值达到26亿元。  

  二、主攻方向  

  围绕全省十大产业集群和通化市六大特色产业龙型经济集群建设,发挥集安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坚持市场导向、因地制宜,依托骨干企业,立足全产业链发展,着力打造六大特色产业龙型经济集群。  

  (一)人参产业龙型经济集群。推进人参种植模式多元化、标准化、规模化,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林下参、非林地种参两种模式协调发展。加快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重点推进集安人参国家现代产业园建设,加快人参精深加工等产业集群项目建设,研发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打造区域人参品牌,推动人参生产、加工、文化、旅游协同发展,全力将集安人参产业打造成产业体系完备、生产体系现代、经营体系多元、经济效益显著、文化影响深远的战略性主导产业。  

  (二)葡萄产业龙型经济集群。推进酿造葡萄标准化种植,全力推动鸭绿江河谷山葡萄产业带建设,加快推进葡萄品种改良,扩大优质品种种植面积,抓好“北冰红”“威代尔”等优质酿酒原料基地建设,年内改造提升山葡萄标准化种植基地1000亩。建设葡萄酒庄文化聚集区,开发葡萄酒文化精品景区(景点)和旅游线路,打造集旅游、观光、度假、娱乐休闲及葡萄酒生产、文化体验和传播等多功能相融合的产业体系。  

  (三)优质稻米产业龙型经济集群。打造集安大米区域公用品牌,加大集安大米和鲜食玉米宣传力度,加快品牌化建设。积极拓展营销渠道,加强原产地、有机、绿色、地理标志等产品的认证,提升“集”字号产区品牌影响力。  

  (四)中小药材产业龙型经济集群。构建精深加工、商贸物流、种源保护、研发科普“****”的道地药材发展新模式,推动形成药材种植标准化、产业加工精深化、仓储功能设施化。  

  (五)林特山珍产业龙型经济集群。重点发展林蛙、蓝莓、红松果林、山野菜、大榛子、黑果腺肋花楸等林特山珍产业,提升林特山珍产业精深加工水平,延长产业链,培育特色产业新支点。  

  (六)畜牧业龙型经济集群。突出发展生猪家禽,稳步发展肉牛肉羊,积极发展以鹿、蜂、鸭绿江鸭、林蛙等为主的特色养殖业,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持续提高畜禽产品精深加工能力,不断推动畜牧业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大项目建设行动。围绕六大特色产业龙型经济集群建设,谋划建设一批**规模大、科技含量高、产业链条长、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项目。重点实施益盛药业化妆品人参精深加工产业联合体项目、长青参业刺五加人参果软胶囊扩建项目、集安国家人参及地产中药材检验检测中心等项目建设,大力推进青石葡萄酒和葡萄酒庄文化聚集区建设,继续推动通葡酒庄和麦吉翁酒庄等项目建设。(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边合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行动。坚持工业化思维,围绕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建立动态培育机制,壮大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分利用规划引领、要素保障、政策倾斜等手段,一手抓成熟型企业稳健运行,一手抓成长型企业扶持壮大,全力推动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稳定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发展连锁店、直销店等产品展示和直销窗口,与大型超市、卖场和贸易公司合作,参加各类展会及商务考察活动,促进产销对接。鼓励龙头企业参加吉林省农产品加工和食品百强企业评选活动。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场(农户)”模式,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到“十四五”末,力争培育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2家。(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和边合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园区平台创建行动。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等园区建设,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强镇和特色产业小镇。加大对农业产业发展项目争取力度,发挥项目奖补资金杠杆作用,聚集主导产业,优化产业布局;聚集资源要素,补齐发展短板,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到“十四五”末,力争培育1个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等部门和边合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科技创新升级行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支持龙头企业增加科研投入,加强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合作,建设高水平研发中心,形成“研发一批、储备一批、转化一批”的产学研协同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建立技术创新联盟,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引领技术攻关,打造技术优势。鼓励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加工企业,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引导产学研协同发展。(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边合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原料基地建设行动。全面落实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引领农业绿色发展。依托国家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有序推进人参种植模式标准化。推动与中国农科院特产研究所葡萄品种培育项目合作,突出产区优势特色,推进葡萄种植由增产导向转为提质导向。加快发展林蛙、蓝莓、红松果林、山野菜、山核桃、大榛子等林特山珍产业,调优区域种植养殖结构,不断扩大产业发展规模。大力发展特色畜牧业,开发鹿、林蛙、蜂、鸭绿江鸭等地方特色品种。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计划。强化非洲猪瘟、***、口蹄疫、布病等动物疫病防控,强化免疫无口蹄疫区运行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和边合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品牌打造行动。加大对品牌建设的服务和支持力度,推动区域公用品牌与企业产品品牌融合发展,加大对人参、葡萄酒、优质稻米等品牌的融合力度,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建立集安农业品牌名录,完善品牌产品标准,加强品牌监管保护,全面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开展“集安人参”区域公共品牌创建认定、“集安人参”“集安山葡萄”“集安蜂蜜”等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积极打造集安大米区域公用品牌,推进“长白山人参”品牌原料生产基地认证工作,提升品牌集群优势,扩大集安人参品牌影响力。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全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广泛宣传我市优质农特产品,打造“集字号”精品品牌。(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和边合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林区示范基地创建行动。围绕建设东北东部林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深化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五大示范基地,推动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通过加大红松林资源的培育、改造和综合开发,形成以红松为主的红松特色产业,建设东北国家储备林示范基地,加快发展蓝莓、苹果、葡萄、梨、山野菜等经济林,建设长白山特色果品经济林示范基地。在稳步发展林下参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三枝九叶草发展,建设长白山林下中药材示范基地。以长白山林蛙和中蜂养殖为主攻方向,建设长白山特色养殖示范基地。发展红色文化旅游产业、森林康养项目,建设长白山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部门和边合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农产品流通降本增效行动。积极与国家级交易所合作,建设国家级人参现货交易市场和大宗农林商品交易市场,推动人参、林蛙、林特山珍等传统交易市场优化升级,变产地为销地。打造多层次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直播带货、网红经济、园区经济等特色平台,支持网红带货直播、青年农村电商人才训练营等农村电商带头人培训项目,打造农村电商典型村镇。推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部门和边合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农村改革深化行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衔接落实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建立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土地流转中与村或村小组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加快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确保农村土地、水面、林地等资源要素得到盘活。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完善农村新型普惠**服务。推进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增强农户抵御风险能力。(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和边合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行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健全指导服务机制,优化登记注册服务,创建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促进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健康发展。通过“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组织形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提升现代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程度。推广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模式,提升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到“十四五”末,累计新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20个、市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4个、示范性家庭农场10家、土地适度规范经营比重达到45%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集安市支行等部门和边合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和整合统筹力度。统筹中央、省级现有政策和涉农资金,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和食品企业项目建设。鼓励综合运用贴息、奖补等政策,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重点支持农产品和食品精深加工企业发展及农产品和食品精深加工设备研发。(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等部门和边合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农村**服务。鼓励银行业**机构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仓储等环节提供多元化**支持。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情况下,根据市场化原则,鼓励**机构对纳入财政政策扶持范围的企业和项目予以优先扶持。综合运用再**、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为符合条件的**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来源。(人民银行集安市支行、市财政局、工信局等部门和边合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农产品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的所得,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可按税法有关规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积极落实好本市农产品深加工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和边合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用地用电政策。明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范围,有效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要。拓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途径,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鼓励企业参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利用增减挂钩政策获得建设用地。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按照《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吉发改价格〔2019〕173号)中农产品初加工用电范围规定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国网集安市供电公司、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边合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集安市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十大产业集群,立足我市六大特色产业龙型经济集群,按照“一个牵头部门、一位负责同志、一套工作专班”模式,推动任务落实。各乡镇(街)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上下联动,形成发展合力,共同推动工作方案落实。  

  (二)建立考核调度机制。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将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情况作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落实责任人,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形成工作台账,建立责任清单,确保工作逐项推动落实。每月20日前,围绕责任分工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调度汇总各产业集群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反映通报重点工作动态。   

  (三)强化统计调查监测工作。按照国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和部门职责,相关部门要做好统计调查监测工作,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企业升规入统。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要完善工作制度,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监测和统计分析体系,全面准确反映各产业集群生产、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全产业链价值。各乡镇(街)要认真做好基础数据录入、汇总等工作,全面客观反映行业发展状况。      

  (四)加强宣传引导。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等传播媒体,发挥融媒体传播优势,加强产业政策宣传和先进典型树立。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典型企业和园区,发挥带动引领作用,多角度全方面营造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集安市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集安市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崔  杨  副市长  

  副组长:张文生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高  铭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  员:王玉文  市财政局局长  

  张大成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宋建林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柳树林  市科技局局长  

  王延刚  市商务局局长  

  张艳平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市教育局局长  

  市林业局局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  征  市税务局副局长  

  李德毅  市统计局副局长  

  肖延银  人民银行集安支行副行长  

  高吉文  通化银保监分局集安监管组组长  

  李智军  邮政集团集安分公司副总经理  

  徐常颖  国网集安市供电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协调各部门合理推进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张文生、市工信局局长高铭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陈俊松、仇保珺兼任。  

  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六大农业龙型经济群群长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六大农业龙型经济集群建设,并向上对接通化市六大产业集群群长工作和省十大产业集群群长工作。  

  一、人参产业龙型集群  

  群    长:张文生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 群 长:陈俊松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接通化市人参产业龙型集群和省人参(中药材)产业集群中的人参产业。  

  二、葡萄产业龙型经济集群  

  群    长:高  铭  市工信局局长  

  副 群 长:陈俊松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工信局负责对接通化市葡萄产业龙型经济集群。  

  三、绿优稻米产业龙型经济集群  

  群    长:王延刚  市商务局局长  

  副 群 长:陈俊松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负责对接通化市绿优稻米产业龙型经济集群和省玉米水稻产业集群中的水稻产业,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接省玉米水稻产业集群中的玉米产业和省杂粮杂豆产业集群。  

  四、中小药材产业龙型经济集群  

  群    长:柳树林  市科技局局长  

  副 群 长:陈俊松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林业局、市卫建局  

  市科技局负责对接通化市中小药材产业龙型经济集群和省人参(中药材)产业集群中的中药材产业。  

  五、林特山珍产业龙型经济集群  

  群    长:市林业局局长  

  副 群 长:陈俊松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责任部门: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局  

  市林业局负责对接通化市林特山珍产业龙型经济集群;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接省果蔬产业集群和省林特产业集群中的食用菌、林蛙产业;市发改局负责对接省林特产业集群中的矿泉水产业。  

  六、畜牧业龙型经济集群  

  群    长:张文生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 群 长:仇保珺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接通化市畜牧业龙型经济集群和省生猪产业集群、肉牛肉羊产业集群、禽蛋产业集群、乳品产业集群、***产业集群。  

  列第一位的责任部门为牵头部门,负责制定本产业集群工作推进方案,推动工作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分别制定分项产业的工作推进方案,并报牵头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