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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工信部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福建省厦门市  经信部门     2021-05-14 立即咨询

各区工信局,火炬管委会,各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1〕95号)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

  二、第六批单项冠军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2. 市场份额全球领先。企业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三。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3. 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4. 质量效益高。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5.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二)申请类别。企业依据自身条件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中择一申请(见附件3)。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须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70%以上。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三)重点产品领域。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见附件4。对重点领域企业和产品,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优先予以推荐,申报企业需在申请书中作出说明。

  (四)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五)其他材料要求。企业根据《实施方案》和有关要求提供的说明材料,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各级审核中均会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重点把关。申报企业务必要上“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的失信行为。

  三、第三批复核工作安排

  第三批单项冠军企业(产品)须按工信部《通知》和《实施方案》要求,填报《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申请表》(见附件5)及相关材料。

  四、报送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网上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在线报送系统(dgb.cfie.org.cn)统一申报。由企业按照《实施方案》和有关要求列明的申报材料,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经组织单位审核后报送(具体填报和审核方式参见报送系统主页说明)。

  纸质材料要与网上填报一致,一式三份,装订成册(要有目录、页码,申请书需上网打印)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工信局。

  (二)报送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6月1日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6月2日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826室。

  联系人:市工信局产业协调处  邱忠强  2896599

  附件:

  1.《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1〕95号)

  2.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

  3. 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申请书

  4. 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

  5. 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申请书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