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重大事项调整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吉科发国〔2021〕50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管理,促进创新中心高质量发展,现对已设立的创新中心开展重大事项调整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重大事项调整范围 创新中心实行重大事项调整备案制度。重大事项调整范围: 1.创新中心主任变更; 2.创新中心参加单位变更; 3.依托单位不能保障创新中心正常运行,主动申请撤销摘牌。 二、重大事项调整流程 依据《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吉科发国〔2022〕12号》,各创新中心需要调整的重大事项,由创新中心论证并经学术委员会研究通过后,依托单位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省科技厅资源统筹处受理并提出处理意见。经厅党组研究后,下达调整或不予调整通知,并在信息系统进行备案。 请各创新中心将正式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加盖依托单位公章,于2024年4月23日前,将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省科技厅216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科技厅资源统筹处 臧梓竹 联系电话:0431-88973925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522号
附件:1.主任调整审批表 2.参加单位调整审批表 3.撤销审批表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4月3日
初审:郑原驰 复审:高俊兴 终审:鲍成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