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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文化厅关于积极申报第十六届文华大奖和文华表演奖的通知

江西省  文化部门     2018-10-11 立即咨询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文广新局江西文演集团省赣剧院: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六届文华大奖初评和文华表演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办艺发〔2018〕63号)要求,我省将初评1部作品、2名演员报送文化和旅游部,推荐参加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第十六届文华大奖、文华表演奖终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文华大奖申报

(一)申报对象

省内各种所有制艺术表演团体创作排演的京剧、地方戏曲、话剧、儿童剧、歌剧、舞剧、歌舞剧、音乐剧、杂技剧、曲艺、木偶剧、皮影戏和主题音乐会、歌舞晚会等。已获文华大奖的作品,不再参加本届文华大奖申报。

(二)申报条件

1.2014年1月以来首演的作品,京剧、歌剧、舞剧类作品演出场次不少于50场,其他艺术门类作品演出场次不少于100场。2016年1月以来首演的作品不少于以上规定演出场次的60%。为鼓励推出新创作品,2018年1月以来首演的作品原则上不少于以上规定演出场次的30%。

2.鼓励小投入、低成本,深入到基层、边疆演出的作品申报。

3.申报作品主要演员不得外借。

4.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主创人员参与的作品不得申报。

(三)申报要求

各设区市文广新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含辖区内的省直管县、市)的申报工作,江西文演集团、省赣剧院负责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各申报1部作品报送省文化厅参加初评。报送材料包括:

1.作品剧本、节目单和参评作品申报表(加盖报送单位公章)等材料纸质文件各5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htysc@jxwh.gov.cn。

2.作品高清影像(须配字幕,播出版,不带观众的专业级视频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280 x 720,帧率为25,码流不低于8Mbps)和5张剧照(分辨率不低于5184 x 3456,格式为JPEG),以光盘(2份)形式报送。

二、文华表演奖申报

(一)申报对象

省内各种所有制艺术表演团体的演员。已获文华表演奖的演员,不再参加本届申报。

(二)申报条件

1.2014年1月以来,参评演员年均参加各类演出总场次不少于100场,京剧、歌剧、舞剧类参评演员年均参加各类演出总场次不少于50场。其中,参加面向县(市)级以下基层观众的演出场次年均不少于20场。

2.参评演员的申报作品应为2014年1月以来创作演出的代表性作品。参评作品演出总场次不少于100场,京剧、歌剧、舞剧类作品演出总场次不少于50场; 2016年1月以来首演的作品不少于以上规定演出场次的60%; 2018年1月以来首演的作品不少于以上规定演出场次的30%。

3.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演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要求

各设区市文广新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含辖区内的省直管县、市)的申报工作,江西文演集团、省赣剧院负责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各地各单位申报不超过2名演员,并排出名次。申报材料包括:

1.文华表演奖参评演员申报表、演员所在单位上级文化主管部门推荐函(加盖报送单位公章)等材料纸质文件各5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htysc@jxwh.gov.cn。

2.参评演员的参演作品演出高清影像(须配字幕,播出版,不带观众的专业级视频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280 x 720,帧率为25,码流不低于8Mbps)和照片2张(2寸近照1张、 6寸剧照1张,分辨率不低于5184 x 3456,格式为JPEG),以光盘(2份)形式报送。

三、有关要求

1.演出场次统计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前。

2.各设区市文广新局、江西文演集团、省赣剧院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请将材料寄至省文化厅艺术处,信封须标注“第十六届文华奖材料” 字样。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西8栋223室

联 系 人:刘礼铸

联系电话:0791-88916761、18779161636

邮   箱:whtysc@jxwh.gov.cn

 

附件:1.第十六届文华大奖参评作品申报表

     2.第十六届文华表演奖参评演员申报表

 

 

 

                                                    江西省文化厅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