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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青岛市  工信部门     2020-03-25 立即咨询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 市场配置促进处   发布时间: 2020-02-26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产业〔2019〕22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结合实际,就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提升思想认识,加强组织推进。发展共享制造,是顺应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趋势、培育壮大新动能的必然要求,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出效率、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共享经济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的决策部署意义重大。当前,共享制造已在机械加工、电子制造、纺织服装、科研仪器、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物流仓储等领域得到体现,形成了产能对接、协同生产、共享工厂等多种新模式新业态,显示出很大的发展活力和潜力。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学习领会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加强组织推进,聚集骨干企业、相关研究机构等各方力量,通过指导成立共享制造产业联盟、搭建合作与促进平台、建立平台企业资源库、推动平台企业开展国际合作,依托有关联盟、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标准研制、应用推广、信用评价、认证评估及重大问题研究,加强宣传引导和支撑保障等多种方式,助力共享制造创新发展。

        二、围绕目标任务,推动示范引领。要按照《指导意见》提出的近期、远期发展目标,围绕培育共享制造平台、依托产业集群发展共享制造、完善共享制造发展生态、夯实共享制造发展的数字化基础等四个方面重点任务,大力推进建设创新能力强、行业影响大的共享制造示范平台,推动支持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共享制造示范项目。深入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培育,积极推荐示范平台和项目,参加国家组织的遴选培育活动,支持共享制造企业积极申报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先行先试,开展共享制造试点,及时跟踪、总结经验,培育共享制造优秀供应商,助推制造能力共享、创新能力共享、服务能力共享。到2022年,全市争取1-3个示范平台、示范项目列入国家培育支持范围,新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和项目,共享制造协同发展生态初步形成;到2025年,全市共享制造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显现,共享制造模式得到推广应用,成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三、加强政策支持,注重人才培养。支持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积极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共性技术研究与开发,推动共享制造平台建设与升级、技术应用创新、制造资源采集系统开发、共享工厂建设等。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制定出台支持共享制造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将共享制造人才培养纳入企业家素质提升计划,支持大学、科研机构、高职院校等加强互联网领域与制造业领域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培养。鼓励企业积极与高校创新合作模式,共建实训基地,积极开展互动式人才培养。依托重点企业、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开展共享制造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加强面向重点行业关键岗位专业人才培训。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26日

 

  (联系人:魏国,电话:8591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