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商务委员会关于申报2018年生活**务业品质提升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8年生活**务业品质 提升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生活**务业品质,根据《北京市通州区生活**务业品质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生服小组发〔2018〕1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关于申报2018年度第一批商务发展项目的通知》(京商务财务字〔2018〕9号)和《关于申报2018年度第一批商务发展项目的补充通知》(京商务交字〔2018〕69号),现将申报2018年度生活**务业品质提升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二、申报条件 2.无违法违规记录,所建网点纳入乡镇、街道生活**务业网点统计台账。 3.申报主体原则上为连锁经营企业,实行“统一标识、统一经营、统一价格、统一核算、统一配送、统一质量”,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设5家以上或在通州开设3家以上的直营门店或网点(含新建网点数量)。 4. 新建或规范提升生活**务业网点,应符合本市生活**务业行业标准规范。 5. 新建或规范提升网点的起止时间为:新建网点营业执照成立日期或者网点备案日期为上年11月1日后至当年10月31日;规范提升网点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上年11月1日之前,但之后有设备购置或者装修费用支出。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按照北京市商务委《关于申报2018年度第一批商务发展项目的通知》(京商务财务字〔2018〕9号)和《关于申报2018年度第一批商务发展项目的补充通知》(京商务交字〔2018〕69号)有关要求准备,可在北京市商务委网站下载。具体包括: (一)项目申报书; 四、申报流程 1.区商务委根据各企业项目申报及执行情况,对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优先向市商务委申报市级项目资金支持。 2.由区商务委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结合市商务委项目资金评审进度,对项目进行评审。 五、申报时限 六、工作要求
附件:1.北京市通州区生活**务业品质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联系人:高士增、孙思羽 联系电话:69533744
北京市通州区商务委员会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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