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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奖励的通知

江西省南昌市  科技部门     2020-07-16 立即咨询

洪科字〔2020128

各县(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南昌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19-2020)》(洪府发〔202021)和《南昌市2019-2020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洪新汽办〔20207)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注册地在南昌市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动力电池、车用驱动电机、电控等“三电”关键零部件系统生产企业。

二、申请条件

1.新能源汽车整车全新产品为2019年度完成开发并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全新车型,2019年至2020731日期间,乘用车销售上牌300辆及以上,客车和货车、专用车销售上牌30辆及以上。

2.“三电”关键零部件系统全新产品为2019年度完成开发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机及电控等关键零部件系统全新产品,并已被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内车型所采用。2019年至2020731日期间,配套乘用车的销售300套及以上,配套客车和货车、专用车的销售30套及以上。

三、奖励标准

给予每个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全新产品100万元的研发奖励,给予每个符合条件的“三电”关键零部件系统全新产品30万元的研发奖励。

四、申报材料

1.南昌市新能源汽车新产品研发奖励申报书。

2.申报车型或应用该零部件的车型纳入《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证明文件。

3.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和零部件检测报告。

4.产品销售合同及****等材料复印件(满足数量要求即可,原件备查)

5.所用新技术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选报)

五、申报流程

1、县区级审核。各县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要求的材料报至市科技局。

2、市级审核。市科技局对各县区、开发区上报的初审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进行现场核实。对通过审核的拟补助企业信息,由市科技局在其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市科技局提交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复核结果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拨付奖励资金。

六、申报时间

请各县区、开发区以及相关企业按照申报流程,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严格按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于2019810日前报送至各县(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815日之前报送至南昌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荣献、盛会隆

联系电话:079183884249

邮箱:2646147757@QQ.com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府路118号市政府大楼6115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奖励的通知20200715 (洪科字〔2020〕128号)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