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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山东省东营市  经信部门     2023-11-30 立即咨询

 

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数字经济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东改委发〔2023〕3号

 

为深入贯彻******关于数字经济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深改委《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四新”经济和数字经济攻坚突破的实施意见》,制定如下措施。

总的要求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深入落实******对山东工作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牢牢把握“四个高”“两个高于”工作要求,着力深化改革创新,力争经过3年努力,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实现年均增长20%以上。积极争创国家智能制造先行区,高水平打造全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高地。

一、创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机制

1.做强电子信息制造业。加快国瓷材料年产15000吨车规级MLCC用电子陶瓷材料产业化项目、合盛铜业年产5000吨新能源高性能超薄电子铜箔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引导企业向高附加值环节转型,全力做强半导体材料、光电子材料、锂电池材料、电子陶瓷材料等电子信息制造业细分领域。产业增加值实现年均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做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支持胜软科技、天元信息、广域科技等龙头骨干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展关键软件核心技术攻关。对新入选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综合竞争力百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获批国家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省认定首版次高端软件的,每个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产业增加值实现年均增长3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3.做活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围绕生产性互联网服务、生活性互联网服务、电子商务、直播带货等细分领域,纳统一批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加强与京东、淘宝等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力度,加速培育本地法人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打造直播电商基地,赋能线下市场和商贸领域转型升级。产业增加值实现年均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4.做优通信业。支持电信企业加强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智能终端等创新应用,做强电信基础服务,壮大电信增值业务规模。支持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展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吸引省内、国内主流内容分发网络(CDN)企业和互联网内容资源落户,原则上按照业务总量的10%,并结合实际成效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产业增加值实现年均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二、健全产业数字化智慧赋能机制

5.推动工业企业剥离数字经济板块。实施工业企业剥离数字经济板块成立独立法人实体专项行动,支持工业企业剥离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技术服务等数字板块业务,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实体,引导推动协作配套的市外知名服务商在我市注册成立新公司,吸引异地子(分)公司数字经济业务回流。对新剥离成立的法人实体,给予人才、融资等支持,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6.锻造工业互联网新优势。高水平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发挥本土企业运营优势,构建“引进+创新+生态创建”的运营服务模式,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以发放“服务券”的形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内企业购买工业互联网创新技术和产品。完善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库,健全“市级平台-省级平台-国家级特色专业型平台-国家级‘双跨’平台”梯次培养体系,分类分级对标培优,对新认定市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省级综合排名前十位的平台、国家级特色专业型平台、国家“双跨”平台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300万元、1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7.培育“产业大脑+晨星工厂”新模式。开展“产业大脑”建设试点,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字融通发展,构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高效协同的现代产业体系,每个县区(开发区)建设不少于1个“产业大脑”。开展“晨星工厂”突破行动,对标省级建设标准,培育10家以上技术引领、集成协同、绿色低碳的“晨星工厂”,对新认定省级4级以上(含4级)“晨星工厂”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8.加快“智改数转”新步伐。组织开展智能化项目诊断,评选10个市级智能制造优秀服务商,开展进园区、进企业集中诊断活动。支持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集成,形成生产单元广泛连接、IT(信息)OT(运营)深度融合、数据要素充分利用、创新应用高效赋能的先进工厂,对新认定国家级5G全连接工厂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提升自主研发、工艺改进和服务型制造能力,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奖励,通过复核且前期未享受省、市级奖励的给予同等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9.建设产数融合集聚地。加快黄河三角洲未来数字智谷、海克斯康赋智中心等载体平台实施,推进悦来湖数字经济产业园、利津数据(内容)产业园、河口数字经济产业园、易数链数字经济产业园等园区建设。支持各县区、开发区高标准升级改造产业园区,每年遴选一批园区申报国家、省数字化转型试点,对新获批国家级工业互联网类基地(园区)、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工业互联网园区)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0.勾勒产数融合新路径。制定制造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聚焦细分领域,“一业一策”制定路线图。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三年内服务企业数量实现翻番。加速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模式、生产组织方式和产业形态深层次变革,力争更多企业达到工业3.0(两化融合集成提升阶段)。大力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围绕医养健康、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科技研发、智慧物流、金融服务等方面,拓展数字技术应用赋能。深入推进农业全链条数字化转型,突出大田种植、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制种育种等优势产业,打造智慧农业应用基地25个以上。深化“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提升黄河口大闸蟹等“黄河口农品”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行)

三、建立数字设施支撑能力提升机制

11.实施“网络能力”提升行动。巩固国家级“千兆城市”创建成果,统筹5G网络建设布局,加快建设高质量、大规模独立组网5G网络,建成开通5G基站9000个。大力发展第五代超高速光纤网络,完成宽带核心网络向TB(太字节)演进,实现县级以上城市家庭千兆接入能力和商务楼宇万兆接入能力全覆盖,统筹推进全市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IPv6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

12.实施“存储算力”提升行动。支持胜利油田建设山东油气开采行业分中心,争创国家级油气开采行业工业大数据中心。加快东营市算力中心、中国移动(东营)IDC数据中心等一批新型数据中心建设,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级试点数据中心建设,2025年底前全市在用标准机架数突破10000个。推动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鼓励使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新建大型以上数据中心PUE(电能利用效率)低于1.25。(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中心)

13.实施“感知能力”提升行动。健全完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标识解析二级节点2个以上,支持二级节点建设单位开展标识注册和解析服务,深化标识应用创新。对纳入国家布局并建成运营的二级节点,根据取得的成效,结合上级奖补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对标识注册量突破100万,且标识注册量、解析量年度综合排名全市前5位的标识应用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加快物联网终端部署,面向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智慧安防等领域配置千万级感知节点。加快智能视频终端升级,重点公共区域前端感知设备智能化覆盖率及联网率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四、优化数字经济科技创新机制

14.实施创新主体梯次培育工程。加大数字经济领域创新主体培育力度,加快培育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瞪羚”企业。将数字经济领域拟上市企业纳入全市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开展综合培育服务。对在沪深京及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融资的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5.实施创新平台能级跃升工程。面向数字经济领域科技创新需求,围绕先进半导体、高端工业软件、未来网络、虚拟现实等方向,培育市级重点实验室25家左右,通过“**”“比武”选出行业研发创新龙头支持培育,争创省级重点实验室。(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提升数字经济发展保障机制

16.健全统筹推进机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统筹协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邀请国内外前沿智库机构,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建立数字经济运行监测机制,定期发布数字经济运行分析和评估报告。对符合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奖补条件的,统一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奖补,具体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有效期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直有关部门)

17.健全社会协同治理机制。健全社会多元参与、统筹城乡、有效协同的数字经济治理新格局。实施新型智慧城市提升行动,到2024年所有县区达到四星级标准。推进“城市大脑”项目建设,打造一批多跨协同、融合创新典型应用场景。深化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开展市级数字乡村示范建设。健全数字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围绕教育、医疗、就业、社保、文体、养老、救助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场景“扩面”打榜活动,逐步建立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惠民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18.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数字经济专题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数字专业化能力。开展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月等宣传教育活动,办好数字经济相关主题活动。坚持典型引路,及时总结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模式,加大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社会知晓度和企业参与度。(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