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送达公告(刘雪珍)
刘雪珍(身份证号码:430321********2520)女士:
我中心2025年3月24日向你作出《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责令你退回重复多享受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16176.00元,大写壹万陆仟壹佰柒拾陆元整。我中心2025年3月24日通过邮政EMS向你户籍地址邮寄,2025年3月27日被拒收退回。因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现我中心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本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核查,你重复多享受 2017 年 6 月至2024 年 12 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16176.00 元,大写壹万陆仟壹佰柒拾陆元整 。我中心于2025 年 2月 6 日向你送达了《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你未按要求退回重复多享受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现责令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重复多享受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退回至我中心指定账户。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乐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乐昌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有关规定,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重复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16176.00元退回到以下账户(退款时请备注“刘雪珍退回重复多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账户户名: 韶关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
银行账号: 944004010002059552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韶关市城区支行
乐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