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度吉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关键零部件和重点新材料 推广应用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
为提高全省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重点新材料创新水平,根据《关于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关键零部件和重点新材料推广应用的政策意见》(吉工信办联〔2016〕48号),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促进首台(套、批次)产品加快推广应用,省工信厅决定征集2024年度吉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关键零部件和重点新材料推广应用项目(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是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制造业企业,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
(二)申报企业近3年内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中未发现违规、违法问题。
(三)申报企业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四)申报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等相关情况作出承诺并负责。
(五)申报项目已入选工业产业链试点示范项目库的,不再重复申报。
(六)其它申报条件要求详见推荐指南。
二、申报程序
此次申报采取网络和纸质并行申报方式。
(一)网络申报(10月14日—10月28日)。申报企业需在网络申报时间范围内,完成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工信主管部门审核后,开展网上推荐。
(二)纸质申报(10月29日—10月30日)。申报企业在网络申报的同时,按要求撰写形成项目申报书(附件2-1),打印纸质版(盖章并胶装),报属地工信部门,审查后形成推荐正式文件,报省工信厅(一式一份)。(注:请申报企业务必按照申报书格式要求,按顺序填报,切勿缺项)
三、相关要求
(一)减轻基层负担。申报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严格落实减轻企业负担各项要求。
(二)确保材料质量。各企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报并提供信息资料,确保网络、纸质资料内容一致,且申报资料规范、完整,复印件清晰。
(三)严格审核把关。各地区要对申报企业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进行严格初审,对项目合规性、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及申报企业信用信息等内容提出审核意见并择优推荐。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规划与投资处:
刘建微 0431-88904525
王成禹 0431-88906416
网络申报网址:http://www.goaw.com.cn/
网络系统申报技术咨询电话:13756032928
登录页面同时设置在线客服,申报企业亦可留言咨询。
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关键零部件和重点新材料推广应用项目推荐指南(申报企业填报)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来源:辽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投资合作科
初审:王振东
复审:杨肃
终审:张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