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农业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农工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8〕2号)要求,为抓好工作落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农工局于2018年12月14日前,按照文件要求成立县级产业指导员联络办公室,并明确乡(镇)产业指导联络员,按时上报《贫困户产业指导联络员办公室情况汇总表》(附件1)。
二、请各县(市)农工局于2018年12月30日前,按照产业指导员设置要求,完成贫困村产业指导员的设置和选聘工作,并按时上报《贫困户产业指导员人员信息台账表》(附件2 )。
三、请各县(市)农工局于2019年1月15日前,完成各贫 困村产业指导员信息的公示工作,并要求其到村开展指导工作。
联系人:周晓星
联系电话:15286779254
电子邮箱:znwfpbgs@163.com
附件:省农业农村厅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8〕2号).zip
黔南州农业委员会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