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北京市 财政部门 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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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税〔2022〕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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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财关税〔2021〕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财关税〔2021〕44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