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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第三批)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       2018-12-21 立即咨询

根据自治区《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及《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问题销号工作规范》要求,现将2018年12月31日前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自公示之日起,为期5个工作日,欢迎广大市民监督,提出宝贵意见。若有异议,请反馈至昌都市整改办(电话:0895-4866852,邮箱:cdyjzgdbz@163.com),我办将对反馈线索进行核查梳理,确存在问题的,按照相关要求督促各业务单位整改。若无异议,我办在公示结束后报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昌都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