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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和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南通市  科技部门     2021-04-09 立即咨询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规定和省《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21〕2号),结合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企申报范围

1. 各对应申报批次截止时间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条件的居民企业。

2. 凡2018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2018年经外省(市)认定机构认定并在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江苏省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21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二、高企申报批次及时间

1.高新技术企业分三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23日、7月23日、8月23日。

2.企业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各地通知为准。

三、高企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需严格按照省高企申报程序要求,经自我评价符合条件后通过南通市科技局一站式高企培育平台(https://nt.kjj.51kjdata.com,以下简称“市平台”)填报,并完成省“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http://kjjh.jspc.org.cn/网页最底部以下简称“省网”)和“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网”;登录后,通过“服务事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理入口”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网上申报工作。企业要确保在市平台填写的数据与省网、国网上填写的数据完全一致。具体流程如下:

(1)首次申报企业

①在市平台、省网、国网进行注册(注册无先后顺序要求,密码可单独设置),用户名保持一致;市平台由各地科技部门对企业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通过;省网注册市区企业由市科技局进行审核,县(市)企业由各县(市)科技部门进行审核。

②注册通过后,企业登陆市平台,选择“高企认定申报”端口(网页右面)进入,然后依次填报高企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附件除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形成电子版申报材料(PDF格式、彩色扫描),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

③申报企业再次确认申报材料,无误后选择国网同步。

④申报企业登陆国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扫描上传市平台(省网附件部分),然后选择省网同步。

⑤企业在平台选择“正式提交”后,在各地科技部门点击“确认”前企业可以主动撤回修改。

⑥各地通过市平台对辖区申报企业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审核合格的通过,不合格的退回修改;修改达到合格要求后再审核通过。同时,申报企业可以登陆省网、国网,确认同步申报材料与市平台填写的数据与上传附件是否完全一致,是否准确,确认无误后分别在省网、国网提交。

⑦申报企业在省网导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核表》,连同申报材料线下提交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

企业完成以上步骤才完成本年度高企申报。企业若在市科技局通知截止时间后、省通知截止时间前,发现重大错误要修改,报市科技局同意后退回,企业在市平台进行修改,然后选择该修改模块在省网、国网同步,并分别在省网、国网检查无误后再提交。

(2)再次申报企业

已在省网、国网注册的,但未在市平台注册的企业,首先在市平台注册,注册名与省网、国网保持一致;已在市平台、省网、国网注册的企业直接登陆市平台(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用户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其他步骤与首次申报企业②③④⑤⑥⑦相同。

2.申报企业须认真检查市平台填报申报材料,确认省网、国网同步材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附件证明材料清晰完整且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并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填报的数据和上传的材料是后续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的依据。

3.各地科技部门要对企业在市平台、省网、国网填写的数据进行审核,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内容见省通知附件13),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

4.各地申报企业请将电子版高企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省通知附件1)和纸质版高企相关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本文附件2)报税务机关进行审查,其中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南通创新区税务电子和纸质审查材料三批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10日、7月13日、8月13日,其他地区税务受理时间自行确定。

5.企业须将网上正式提交的电子版申报材料打印装订形成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地科技部门(具体要求以地方通知为准)。

6.各地现场核查其他要求以省高企申报通知为准。推荐函、《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有效性汇总审核表》、《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各地各一式两份上报市科技局。

7.服务机构与受理申报企业进行绑定。中介服务机构首先在市平台注册,市科技局对服务机构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服务机构再登陆市平台,选择“服务机构”身份,登录后,在右上角可以直接看到绑定企业所需的“许可号”,“服务机构”在企业登录端通过“许可号”与受理高企申报、入库申报的企业进行绑定。今年市平台在企业填写高企申报材料中将增加“中介机构”一栏,是中介服务机构受理的需要填写机构名称、代码。

8.各地要重点指导自主申报的企业。企业自行申报的,需向所在地科技部门备案(具体见本文附件3),并在市平台上传备案材料(PDF格式、彩色扫描)。今年高企申报较往年有较大变化,为避免企业对高企申报的最新要求、最新变化掌握不准出现重大失误,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要对自主申报的企业做好重点服务,了解企业申报具体负责人对高企申报的通知、要求掌握情况,做好针对性指导。

四、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

(一)申报条件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2020年8月31日前注册),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条件的居民企业,或往年申报省入库未成功的企业,已在库企业、出库企业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时间

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市平台受理开始时间5月1日0:00,截止时间为8月31日24:00。

(三)申报要求

①企业在市平台进行注册(如果高企申报已注册,不需要重复注册),各地科技部门对企业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通过。

②注册通过后,企业登陆市平台,选择“高企入库申报”端口(页面中间)进入,然后填报申报材料(只填写两年的数据),并上传相关附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形成电子版申报材料(PDF格式、彩色扫描),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

③各地通过市平台对辖区申报企业申报材料进行预审,预审合格的通过,不合格的退回修改;修改达到合格要求后再审核通过。

选择高企申报和高企入库同时申报的企业平台注册只需一次,但“高企认定申报”、“高企入库申报”两个端口都要进行填报。

(四)评审标准

以高新技术企业标准条件进行评审,得65分(含)以上企业入库。其中,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条件未申报入库的扣10分、符合参加年度科技创业大赛条件未报名的扣10分。

(五)汇总上报

各地于9月5日前向市科技局提供年度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推荐请示和企业名单。各地是否让企业提供纸质申报材料由各地自行决定。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联动。一要重视高企申报工作,主动提前对接财政、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环境保护部门。二要加大高企政策宣传力度,通过集中培训、政策宣讲、媒体宣传、调研动员方式,提高企业申报积极性和科技服务机构工作质量。三是做好提前量,列好工作推进表,把工作想在前、做在前,推动企业尽量提前完成提交,防止最后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影响申报。四要建立高企推进工作进展半月报制度,及时交流经验,共同解决问题。每半月报送一次高企申报认定工作情况(样表见本文附件1)。五是推广“创新南通”微信公众号。“创新南通”是市科技局唯一对外微信公众号,最新政策、工作动态、科技计划等都通过“创新南通”对外发布,企业也可通过“创新南通”与市科技局进行互动。今年的高企申报、入库、政策兑现等工作都将通过“创新南通”发布,各地科技部门要动员企业关注。

2.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各地要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高企申报、入库、民营科技企业等工作有机衔接。动员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同时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报名科技创业大赛、申报民营科技企业,主动做好相关政策解读,为企业争取更多支持。

3.强化责任,重在审核。各地科技部门要以强烈的责任心做好高企申报工作,要专家预审、第三方服务机构审核、部门自行预审相结合,全面“会诊”、逐一通过,对质量不高、材料造假、不愿修改的企业坚决退回,确保高企申报材料质量。

4. 落实规定,廉洁自律。各地科技部门在组织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八个严禁”和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申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确保申报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化操作,坚决杜绝“有偿服务”行为的发生,各地科技部门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为申报企业编写申报材料,不得直接受理非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

六、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联系人:丁一

联系电话:55018875邮箱:ntgxc315@163.com

市税务局联系人:毛世伟联系电话:81589071

税务电子审查材料报送邮箱:20595638@qq.com

税务纸质审查材料报送地址:

崇川区税务局:崇川区工农路197号1004室

港闸区税务局:港闸区北大街69号822室(原港闸区企业)

开发区税务局:开发区惠仁路8号306室

申报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1号楼207室

联系人:张永东 联系电话:55018915

附件:1.高企申报认定工作情况半月报

2.税务审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

3.企业自行申报高企备案

4.南通市科技局微信公众号-“创新南通”

5.科技型中小企业与报名2021年科技创业大赛条件

6.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入库与认定申报流程图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9日

通科高〔2021〕57 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和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