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邯郸市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冀南新区经发局、经开区创业中心:
为有效破解我市科技成果中试验证难题,促进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市科技局组织开展首批邯郸市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注册地、主要办公场所、科研场地和中试基地均在邯郸市行政区域内,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
(二)拥有从事转化工作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常规实验设备,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必需的专用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三)研究方向符合我市产业导向,技术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先进性,中试产品有良好市场前景。
(四)拥有提供中试服务相适应的人才队伍。技术团队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团队人员总人数的50%。
(五)具有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经验,能够对外部科技成果提供开放化的中试服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
(六)单纯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的平台(载体)不在中试基地备案范围内。
(七)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材料
(一)邯郸市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申报书;
(二)邯郸市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建设方案;
(三)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四)合作单位间或单位与各级政府签订的共建协议书(非共建无需提供);
(五)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包括人才引培、薪酬激励、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管理、研发经费核算等);
(六)研发人员(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工作岗位等信息)清单;
(七)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八)近三年(注册运营不足三年的提交从成立以来)孵化的企业、承担的中试项目清单及签订的中试合同等;
(九)研发平台及中试成果证明文件;
(十)单价万元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清单(含名称、型号、原价、数量);
(十一)上年度工作报告;
(十二)其他附件材料。
三、相关要求
首批邯郸市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认定工作将于近期开展,请各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6月26日17:00前,将装订后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报市科技局高新处。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朱华维
联系电话∶3118065
3.《邯郸市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