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科政函〔2022〕2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2、申报时间:2月25日前,各申报单位完成系统上的申报工作;3月11日前,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系统完成推荐工作。
3、联系方式:
政策法规与科技监督处 83338680 83332970
附件: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科政函〔2022〕2号)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