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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人民政府     2018-08-16 立即咨询

经高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昌吉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昌吉高新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即采购人)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对委托方的高新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择优确定成交单位。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高新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CJGXJSCYKFQ-ZFCG-2018-0124A

2、采购内容:高新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预算资金:不超过10万元。

    三、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原件开标时查验

1、投标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具备本项目采购内容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3、采购对象应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两证均在有效期内。

4、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相关文件;

5、报价单位近两年内未出现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以及售后服务不到位的情况;

6、近三年内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不良记录。提供本项目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单位请在http://gxq.cj.cn/zfcg/27226.htm下载附

件《昌吉高新区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填写无误并盖章,以此作为报名依据。领取采购文件时按照《投标报名登记表》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交营业执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开标时查验)

    2、请投标单位做好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工作,报名时提交。具体内容请在 http://gxq.cj.cn/zfcg/27226.htm下载附件;

3、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8年816日至820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在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人才大厦503室)领取采购文件(携带U盘);节假日除外。

4、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21日北京时间16:30;

5、开标地点: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9号(原高新区管委会二楼招标交易大厅)。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成交原则: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质量、服务、交货期等方面的实质性要求,有能力履行合同,并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成交。

七、公告发布媒介:昌吉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gxq.cj.cn/);

八、其他有关事项在中标单位确定后签订合同时明确。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中心             赵潇添  18709949980    

     创业服务中心             张  新  18999551001

十、单位地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大厦503号。



昌吉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