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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韶关市  商务部门     2023-06-25 立即咨询

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商务部通知并开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16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3年度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通知附件《2023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要求,抓紧组织本区符合条件企业的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企业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提供相关复印件材料的原件核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海关报关单、进口合同、进口设备参数证明文件等,其中,非中文版合同应提供中文翻译件),在相关的申报材料上加盖企业公章,并填写指定的申请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7月7日,请各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标记好企业名称的光盘)报市商务局(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75号),同时通过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数据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  

                2.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


韶关市商务局                  

2023年6月25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廖礼超,电话:8888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