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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山东省潍坊市  科技部门     2021-05-16 立即咨询
  各县市区、市属 开发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2021年度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依据《潍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启动2021年度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环保、安全等法律法规要求,具备项目实施的基本条件。

  2.申报单位必须为潍坊市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不受此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可以独立申报。

  3.申报单位拥有项目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以产学研结合方式联合申报的,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目标及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 

      4.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须的科研人才团队和技术装备,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资金投入能力。项目经费预算及支出要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和支出结构合理,使用合法合规。

  5.申报单位无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有市计划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有到期未验收市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不得申报。

  6.申报项目必须符合“2021年潍坊市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的领域和方向。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2021.6-2023.12)。规模化量产项目、无实质性创新研究内容项目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2020年度研发投入填报为零的企业项目能申报 

  二、支持重点

  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围绕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和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本年度市级科技发展计划将重点支持以下内容:

  1.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重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平台培育提升、高校院所创新等,为提升全市科技创新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2.支持产学研合作创新。重点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支持本市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与国(境)内外高校院所以及人才团队合作,联合进行难题攻关、引进转化科技成果,加快我市产业转型发展。

  3.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支持软科学研究、医疗卫生科技创新,支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建设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计划

  三、申报须知   

  1.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诸城市、寿光市、青州市、高密市、滨海区限报15潍城区、奎文区、寒亭区、坊子区、经济区、安丘市、昌邑市、临朐县、昌乐县限报12项,峡山区、保税区限报8项。高校院所限报15项高新区企业申报项目直接报送高新区科技局,由高新区科技局单独组织评审,不再往市科技局报送材料。 

  2.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已经注册账号的申报单位登录市科技局网站“科技计划申报系统”,下载潍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填写后上传至系统完成申报。未注册账号的申报单位登录“科技计划申报系统”进行账号注册,由所在县市区的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申报。

  3.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核查申报单位资质和申报材料,确保申报内容和附件真实可靠。 

      4.除网上填报外,主管部门需将项目申报书及推荐函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

  5.网上申报时间及主管部门推荐时间2021517-31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21年6月7日

  6.软科学研究计划、医疗卫生科技计划、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奖励补助、科技仪器协作共用网建设计划、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补助与技术交易补贴等专项计划由相关业务科室组织实施

  联系方式发展规划科   80913658091363

  邮  箱: wfskjjghk@wf.shandong.cn

  附件:   

  1.2021年潍坊市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汇总表

    

      潍坊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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