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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年检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  发改部门     2023-06-08 立即咨询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3年创业投资企业备案

年检工作的通知

琼发改财金2023416

各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管理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53号)精神,推进我省创业投资企业相关扶持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5)第39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我委现开展2023年度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

二、年检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

三、年检内容

重点检查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是否规范运作,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监管措施、被立案调查或存在失信行为,是否涉嫌****、二级市场投资和债权投资等违规行为,是否已落实“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及时向我委报告等要求。

四、年检程序

(一)年检创业投资企业通过“全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创投备案系统”)填写相关表格,包括:《创业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表》(实行委托管理的,还应当填写《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基本情况表》)、《创业投资企业高管人员情况表》(实行委托管理的,还应当填写《创业投资管理企业高管人员情况表》)、《创业投资企业资本来源情况表》《创业投资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表》《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创业投资情况表》《创业投资企业股本退出情况表》《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收益与应纳税所得抵扣情况表》《被投企业经济社会贡献情况表》《创业投资企业经济社会贡献情况汇总表》。填报数据应能够简要反映截至2022年末,全年度业务情况和经济社会贡献情况。

(二)年检创业投资企业通过“创投备案系统”提交年度财务报告和业务报告(见附件1)。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能够准确陈述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资产负债和投资收益等情况。年度业务报告能够准确陈述企业历史沿革、组织管理结构、资本资产状况、投资运作及典型投资案例等情况。

(三)对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后新增投资,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应法律文件和证明材料。包含投资协议、转款凭证、股权工商变更文件等。材料发送至邮箱cjc_fgw@hainan.gov.cn。

(四)实行委托管理的创业投资企业,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提交上述文件。

五、税收优惠申请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创业投资企业应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创业投资企业的管理规范,并按照《办法》规定进行备案并通过年检,还应符合《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和《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有关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应当自行比对是否符合享受税收政策的各项条件。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可通过“创投备案系统”登记拟新申报税收优惠有关信息,填报《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抵扣情况表》并签署信用承诺书(见附件2)。我委将对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创业投资企业予以公示,税收登记信息推送税务部门,以确保企业能够及时享受优惠政策。

六、其他要求

(一)对不遵守信用承诺、提供虚假材料、违规享受税收政策的创业投资企业,我委将联合税务部门对相关企业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委托专业机构对创业投资企业运作情况及享受税收政策资格情况进行抽查。

(二)对年检合格的创业投资企业,出具年检合格证明文件;对年检发现投资运作不符合《办法》规定的企业,将对其提出改正意见并督促落实,落实不到位的取消备案;对依法依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年检不予通过;对未按时参加年检、失联、备案时及备案后无任何投资的企业,取消备案。年检结果将在我委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三)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工作暂停办理。

附件:1.业务报告模板

2.信用承诺书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