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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北京市  文化部门     2022-01-06 立即咨询

各相关单位:

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如下,请按照要求积极申报。

申报对象为全国范围内开馆运行满一周年,且常年向公众开放的各级各类国有美术馆(含美术博物馆、展览馆、美术名家纪念馆)和民营美术馆(以下统称“美术馆”)。申报项目须为各美术馆2020—2021年期间自主策划的展览项目或公共教育项目,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两种项目类型。请于2022年1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许檬檬       

联系电话:85157227

邮箱:xumengmeng@whlyj.beijing.gov.cn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月6日


附件1:《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0—2021年度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