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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株洲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6年度株洲市双创精英人才(团队)项目的通知

湖南省株洲市  科技部门     2026-04-15 立即咨询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培育一批科技创新人才,促进创新要素积聚,推动株洲市“创新成果转化年”系列措施走深走实,根据《关于建设人才集聚高地加快培育制造名城的实施意见》(株发〔2025〕2号)和《株洲市实施“开局八好”行动总体方案》(株政办发〔2026〕1号)要求,现就2026年度株洲市双创精英人才(团队)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该项目分为创新类精英人才、创业类精英人才、企业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之星四个类别,每个类别各评选10名。申报人(团队)为我市“3+3+2”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具有较强科研和技术创新能力,社会反响良好、业绩贡献明显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同等情况下优先支持人工智能、半导体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人才(团队)。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团队)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并已在株全职工作。
  (一)创新类精英人才
  1.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水平创新性成果,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主持、参与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并实现产业化,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4.依托单位具有市级以上创新平台,为株洲市做出较大经济贡献。
  5.未获得过本项目及类似人才支持计划或项目资助。
  (二)创业类精英人才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领办者,持股比例不低于15%,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2.企业在株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在2年以上(2024年1月1日前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健康的财务状况,其成长性和创新能力较突出。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2021年1月1日前注册),最近2年累计净利润不少于400万元。创办不满5年的企业(2021年1月1日后注册),最近2年累计净利润不少于200万元。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创业项目符合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或JMRH或乡村振兴发展方向,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突出地位。
  4.企业应属于以下四类之一: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类)、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在5%以上的企业。
  5.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500万元以上或提供就业岗位20个以上。
  6.属于乡村振兴领域的申报对象(企业利润及税收方面适当放宽),其申报人本人必须为企业的创办人兼法人,创办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相关的创业项目带动致富能力强。
  7.未获得过本项目及类似人才支持计划或项目资助。
  (三)企业创新团队
  1.研究方向属于科技前沿、颠覆性技术,与我市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民生保障紧密相关的科研领域。
  2.建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或承担过部省重大科研项目,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3.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财务状况良好。
  4.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且核心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备创新类精英人才的其他条件,且平均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负责人最低学历为全日制硕士以上,且所学专业与研究领域一致或关联度高,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未获得过本项目及类似人才支持计划或项目资助。
  (四)青年科技之星
  1.扎根科研和生产一线,在其专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同行高度认可。
  2.与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科研领域申报对象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技能领域申报对象应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技师资格证书。
  4.近五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排前三位):
  (1)发明专利授权1项以上;
  (2)主持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以上;
  (3)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1项以上;
  (4)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或其他方面有特殊贡献。
  5.依托单位具有市级以上创新平台,为株洲市做出一定经济社会贡献。
  6.民营企业中特别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7.未获得过本项目及类似人才支持计划或项目资助。
  三、申报方式及其他要求
  (一)申报方式 
  申报人(团队)在株洲人才微信公众号或株洲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zhuzhou.gov.cn)下载《2026年株洲市双创精英人才(团队)项目申报表》(附件1)、《2026年株洲市双创精英人才(团队)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县市区所属企业申报向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市直有关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和中央及省属企事业单位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
  (二)其他要求
  1.同一法人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青科协限推“青年科技之星”1项),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青年科技之星”同一法人单位申报不超过1名,每位在株院士可推荐1名“青年科技之星”,3名同研究领域的株洲市B类高层次人才可联名推荐1名“青年科技之星”,每位推荐人每年只可推荐一次,院士专家举荐对象不占法人单位总推荐名额。
  2.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提交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成果奖项承担项目效益等相关证明,创业类另外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权结构、企业类型认证书、财务报表等资料),用人单位作为人才培育和使用的主体,要严格把关申报人选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加强资料的申报把关;各申报渠道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积极动员,严格标准,规范程序。
  四、扶持政策
  1.创新类精英人才给予10万元扶持资金,创业类精英人才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企业创新团队给予30万元扶持资金,青年科技之星给予个人10万元创新扶持资金,各项扶持资金分两年等额拨付,从市人才发展专项经费中列支。扶持资金由入选人才(团队)主导使用,主要用于项目科研、团队建设、人员绩效、学术交流和学习培训等方面。除青年科技之星外,人员绩效部分不超过扶持资金总额的30%。
  2.入选的创新类精英人才、创业类精英人才、企业创新团队负责人、青年科技之星,可参评株洲市D类高层次人才并享受配套服务。对入选人才,科技、发改、工信等部门可优先安排项目。
  五、项目受理
  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5月12日前向市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报汇总表及推荐函电子稿(word和pdf版)发送至邮箱zzskjjwzk@163.com。
  受理地址:市科技局南楼602室
  咨询电话: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办  0731-28687667


  附件:
  1.2026年株洲市双创精英人才(团队)项目申报表

  2.2026年株洲市双创精英人才(团队)项目申报汇总表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株洲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