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第一批鹰潭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区(市)科技局、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卫生计生局、鹰潭高新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信江新区经济发展贸易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创新型鹰潭建设,推动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攻坚行动,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创新,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鹰潭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采取项目研发经费自筹方式。
二、申报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科研实施能力和科研管理能力,完成项目任务所需的保障条件明确落实;
2.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及组织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具备必要的层次和业务资格,专业结构合理,科研工作时间充足;
3.项目研究内容、技术路线清楚详实,考核目标具体明确,预期成果先进,实施单位落实自筹研发经费;
4.已承担且尚未完成市指导性科技计划任务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5.同一单位不能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项目,在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
6.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保证申报项目所有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录信用档案,2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7.申报项目控制总量及立项比例,原则上立项比例控制在85%以内。
三、项目申报受理
1.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鹰潭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入鹰潭市科技局官网--首页点击鹰潭市科技创新云平台)进行申报和推荐。
网上申报完成后,导出PDF版本一份,打印盖章后报推荐部门,推荐部门同意推荐盖章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受理中心。
2.申报推荐时间
自2023年2月24日起,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1)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17时;
(2)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17时。
推荐部门应在推荐截止后5天内报送推荐函,项目推荐汇总表由系统导出后作为附件随推荐函一并报送市科技局受理中心。
四、联系方式
1.业务事项咨询
各类项目申报与推荐,请联系相关对口业务科室。
工业科 熊斌荣 18807017593
农社科 刘兵生 18907019660
成果科 张 挺 13437017808
2.系统事项咨询
受理中心 刘 刚 18770128767
冯 叶 18870696923
鹰潭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使用流程(面向申请单位管理员、申请人).pdf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