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北京市 财政部门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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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税〔2020〕2059号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北京海关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关于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36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0年10月14日
(联系人:白雪;联系电话:55591788)
附件:关于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