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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征集2023年度吉林省标准化科研项目的通知

吉林省  工商部门     2023-06-07 立即咨询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吉林省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经研究,决定组织征集2023年度吉林省标准化科研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围绕我省特色资源产业、旅游、养老、节能环保、安全生产、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规范行业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满足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科研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是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二)申报单位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和科技创新能力。

  (三)项目负责人应为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在职人员,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完成项目必备的相应条件。

  (四)同一项目在相关厅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已做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标准化科研项目。

  (五)凡未经省级归口行业主管部门盖章推荐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一)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函。

  (二)《吉林省标准化科研项目申请表》(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3份。

  (三)申报单位根据单位性质,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1份。

  (四)提供项目单位和项目申请人相关研究成果、获奖证明等复印件各1份。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项目的行业归口,向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

  (二)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和申报要求,向省市场监管厅统一推荐,于2023年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市场监管厅标准化管理处。电子文档发至唯一指定受理邮箱2540567197@qq.com,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吉林省标准化科研项目申请表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3年6月6日

  

 

 联系人:孙德民

  联系电话:0431-8523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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