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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科技创新工作推动2022年稳增长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6 10:52 字体: 大   中   小 视力保护色:

福建省龙岩市  科技部门     2022-01-26 立即咨询

  龙科发〔2022〕2号

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高新区科技发展局、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经济事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21〕29号)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创新工作推动2022年稳增长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科资〔2022〕1号)文件精神,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做好科技创新工作推动2022年稳增长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的若干措施》,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26日

  进一步做好科技创新工作推动2022年稳增长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及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科技创新重点任务,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质量,全力推动今年稳增长,确保主要指标实现一季度“开门红”,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1.加快兑现惠企政策资金。及时下达企业研发投入分段补助资金,提前下达科技特派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2.加大“科技贷”服务力度。引导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积极享受“科技贷”,将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企业列入重点支持范围,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降低企业**成本。

  3.引进高水平创新资源。积极争取省相关创新实验室在龙岩设立技术转移基地。支持市内企业联合市外科研院所、高校共建研发平台,联合开展技术攻关。

  4.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利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组织企业全流程网上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并通过电话、QQ、微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答疑解惑,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加强科技创新券的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创新券“红利”。

  5.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借助媒体、微信和互联网在线等多种途径,加大高企政策解读和辅导培训力度。落实《龙岩市加快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意见》,加快兑现入库企业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增强企业创新动力。

  6.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水平。依托龙岩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常态化接收辅导需求、发布动态信息,实现在线科技服务,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质效。发挥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作用,组织科技特派员以慧农信、微信、电话等形式与服务单位积极联系,提供政策文件、技术咨询等,推动科技特派员扎实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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