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国家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国家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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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142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二)申请企业需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考虑新冠肺炎因素影响,对申请复核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不作要求。对新申请的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需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要求。 (三)对于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四)对于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或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的企业,不予推荐。 二、申报推荐程序 (一)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可在2024年5月19日前,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进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或复核,按要求填报上传有关材料。企业打印或线下填写“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或“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并提供佐证材料(附件5),于5月19日前报送至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 (二)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收集当地企业申报资料,对照申报条件对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企业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企业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行文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抓紧统筹做好相关工作安排,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或复核,切实将符合条件、在全国同行业中有竞争力的企业推荐上来。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开展精准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二)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坚持严标准、进行严把关,对企业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和实地抽查,确保所推荐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对于未推荐复核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说明原因。 (三)请各地于5月28日前线上提交审核意见,并将纸质资料汇总报送至省工信厅,材料由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代收。同时将相关表格及企业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逾期申报不予受理。纸质资料包括: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一式三份)、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一式三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佐证材料(参考附件5,一式二份)。以上资料分开装订,在对应位置加盖企业公章及设区市、赣江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章。 (四)参加复核的国家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如有名称变更情况,应该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审核工作的通知》(赣工信办企业函〔2021〕22号)要求,同步提交相应的变更材料。 联系人:魏菲 0791-82136651 殷超 0791-88916358 邮箱:zxqyc@ jxciit.gov.cn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南大道8号江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三楼 魏菲 13576995566
5.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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