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备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8)销号资料的报告
长白县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我局承担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8),目前已整改完成,并按要求进行了验收和公示。现将整改资料上报备案,并申请销号。
附 件: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8)销号确认表
长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 6 月 13 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央环保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8)销号确认表
填报单位(盖章):长白县市监局 时间:2019.6.13
整改任务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2014年以来全省违规新注册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570台(长白县13台)。 |
整改目标 |
2018年8月底前,完成50%违规注册燃煤小锅炉注销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注销工作。 |
整改措施 |
(一)市场监管部门对新增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一律不受理施工告知,一律不进行安装监督检验,一律不许核发使用登记证。 (二)县市场监管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燃煤小锅炉取缔行动,对当地政府取缔淘汰的燃煤小锅炉及时注销使用登记证,确保2014年以来全县违规新注册的所有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在2019年12月底前全部注销使用登记证。 (三)使用单位不按时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公告注销。 |
整改完成 情况 |
已全部完成注销锅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13台。 |
责任单位 党政主要 领导(签字) |
年 月 日 |
主管县领导(签字) |
年 月 日 |
整改审核组 领导、成员(签字) |
年 月 日 |
县党政主要 领导(签字)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