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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临沂市(企业)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山东省临沂市  科技部门     2023-06-20 立即咨询


各县区(开发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临沂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组织开展2023年临沂市(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依托高校、科研单位等建设的实验室

1)符合《临沂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所列基本条件;

2)拥有高层次人才及研究团队。应有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泰山学者或相应层次的高层次人才;

3)开展协同创新。通过产学研合作,建立校企、院企实质性合作关系,形成较完备的产业创新链。

(二)依托企业建设的实验室

1)符合《临沂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中所列条件;

2)制定灵活有效的人才政策。通过战略合作或有效人才政策,聚集高层次的人才与队伍,与高校、科研单位等形成稳定的产学研合作研究。

3)依托单位重视科技创新,具备较完备的研发设施等科研条件,有较大的研发投入。

二、注意事项

(一)重点实验室的名称必须与专业方向一致,涵盖准确,应命名为临沂市×××(技术领域或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技术领域或研究方向要凝练、规范,力戒宽泛、分散;

(二)申报时可对现有研究方向、人才队伍、管理体制等做适当调整,集中依托单位精华力量,但严禁拼凑材料申报;

(三)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建设经费的到位情况,以其每年下达的经费预算和实验室实际进账数额为依据;

(四)同领域已建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不再申报市级重点实验室;

(五)已列入2022年临沂市(企业)重点实验室重点培育名单的无需重复申报,市科技局将根据平台组建情况予以支持;

三、申报方式

(一)符合条件的单位填报《临沂市(企业)重点实验室申请书》(详见附件),提交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一式二份(正式胶印,封面用白色布纹纸),加盖公章后报市科技局资配科。

(二)各县区科技局、有关单位审核汇总后,于2023721日前以推荐函形式汇总上报。

(三)本次申报工作后,改集中申报为常态化推荐,今后市科技局不再发布集中申报通知,县区主管部门按照建设布局、重点领域和方向,遴选有意愿、有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市科技局将定期组织专家评审。

联系人:魏高洁、高磊 0539-7570023


附件:临沂市(企业)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临沂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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