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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推动广西“走出去”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  商务部门     2018-12-26 立即咨询

各市商务局(委)、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应对国际经济合作新形势,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我厅制定了《推动广西“走出去”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现印发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8年12月26日

(联系人:岑树田,电话:0771-2211895)

 

推动广西“走出去”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9—2021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构建广西“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推动广西“走出去”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规划愿景和实施“走出去”战略总体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创新,突出全球市场战略、提升企业国际竞争新优势、有效开发利用全球资源等“三大导向”,进一步优化以“一带一路”合作国家为重点的区域布局和以制造业、农林牧渔、通信传媒、建筑等为重点的优势行业布局,积极推进中新互联互通项目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强境外园区建设,推动全产业链互动发展,打造“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

二、工作目标

(一)力争“走出去”规模上新台阶。到2021年,对外投资中方协议额累计达到60亿美元,年均达到20亿美元,年均增长10%。对外承包工程实际完成营业额三年累计达到20亿美元,年均达到6.67亿美元,年均增长5%。

(二)打造中新互联互通项目陆海新通道境外“两大”链条。改变过去项目“以点为中心”的布局理念,形成“点是项目、线是通道、面是网络”的合作格局,形成以重大项目和重要园区为点,以重要通道为线,以重点区域为面的合作格局,建成中新互联互通项目陆海新通道通向境外的“两大链条”,即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中国-中南半岛跨境物流通道。

(三)建设“三大”公共平台。建设以境外园区为重点的产业集聚平台、以资金融通为重点的金融支撑平台、以境外资产安全为重点的风险保障平台,切实解决我区“走出去”瓶颈问题。

(四)编制“四大”服务网络。构建我区“走出去”的区域网、行业网、企业网、部门网四大网络,助推重点区域布局、全产业链“走出去”、抱团“走出去”以及形成部门工作合力。

(五)培育“六大”行业品牌。围绕全球布局,以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为依托,三年内重点打造建成我区制造业、农业(糖业)、林业、远洋捕捞和渔产品加工业、通讯传媒业、工程承包等“六大”走出去行业品牌。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中新互联互通项目陆海新通道“两大”境外物流链条建设。

1.建设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及港产园一体化项目。突出“港口+园区”模式,推进21世纪中国-东盟海上物流通道建设,积极推动与马来西亚关丹港、文莱摩拉港、柬埔寨贡布港、菲律宾达沃港、印尼泗水港等东盟国家港口合作。着力推进马来西亚关丹港、文莱摩拉港两个港产园一体化项目建设。

2.建设中国-中南半岛跨境运输物流链。构建中国-中南半岛跨境物流运输通道,建设中、越、老、泰、柬、马、新等七国跨境运输联盟和跨境物流园区,推动企业升级改造沿线物流设施。加快推进中国-中南半岛(泛亚东线)跨境铁路运输。

(二)搭建“走出去”三大公共平台。

3.打造以境外园区为重点的产业集聚平台。增强产业聚集能力,实施境外园区升级行动。加快推进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和马中关丹产业园2家国家级园区二期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广西优势产业特色的自治区级境外经贸合作区。

4.打造以资金融通为重点的金融支撑平台。充分发挥金融支持“走出去”的支撑作用,推动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融资平台。争取中国进出口银行广西分行每年给予广西10亿美元政策性贷款额度。利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重点对口越南、柬埔寨、斯里兰卡、马尔代夫等国别,深入开发东南亚、南亚等市场。进一步发挥自治区产业引导基金和担保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的作用,提升传统项目的股权性资金投入和解决担保问题。积极向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东盟基金等金融机构基金推荐项目,发挥“投贷协同”作用,共同支持广西“走出去”高质量发展。

5.打造以境外资产安全为重点的风险保障平台。建立广西境外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发挥广西“走出去”海外风险保障平台的项目来源信息、风险识别、增信融资等衍生功能,强化平台功能由安全保障、资金融通向项目对接拓展。进一步完善政策性投保机制,增加合作机构数量,扩大受保范围,提高授保额度和政府支持力度,深入推进保险融资一体化服务。

(三)编织“走出去”四张服务网络。

6.编织区域网,尽快完成区域布局。以地区平台为特征,编织区域网,以印尼、马来西亚、柬埔寨、泰国、老挝、越南、菲律宾、尼泊尔、印度、巴基斯坦、安哥拉、埃塞俄比亚、南非等国为重点区域,加快编制重点区域项目库,探索重点区域开发新模式。

7.编织行业网,助推全产业链“走出去”。以产业平台为特征,加快制造业、农林业、渔业、通讯设备业等行业“走出去”联盟建设,编织行业网。鼓励我区优势产业从单纯的产品出口,到代表性企业海外设厂,再到整条生产线海外开工,建立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产业集聚地,形成上下游产业、全产业、全生命周期的产品整体“出海”,产生协同效应。推动对外承包工程集规划开发、设计咨询、投资、融资、建设、运营为一体的全产业链“走出去”,深入推动投建营一体化建设。

8.编织企业网,助推企业抱团“走出去”。以企业平台为特征,编织企业网,鼓励广西区内外相关企业、项目联合“走出去”,建立央企桂企合作机制,实现跨行业的区内抱团或区内外抱团,实现强强联合,减少分散“走出去”面临的单*匹马、单打独斗等风险和成本,减少投资盲目性,避免恶性竞争,组团参与国际产能合作。

9.编织部门网,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加快部门“走出去”联盟建设,编织部门工作协作网,统筹指导和协调“走出去”工作,着力解决部门合作最后“一公里”问题,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区“走出去”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重大政策的落实。积极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机构,把我区“走出去”工作与商务部“丝路明珠”行动计划、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一带一路”核心政策衔接结合起来,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开发性金融机构的重点区域支持政策结合起来。

(四)培育“走出去”六大优势行业。

10.加强培育广西制造业跨国企业。统筹制造业全球布局,建设海外系列制造业基地。推进境外机械、钢铁、汽车制造业打造国际品牌,加快形成广西制造业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

11.积极推动农业更高层次“走出去”。依托广西对东盟国家农业合作的技术优势和产业特色,建设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依托广西现有的国家级农业对外援助项目以及中国(广西)-东盟农作物优良品种试验站,对接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企业等农业产业链建设,推进中国-东盟农业合作,培育境外农产品及技术品牌。鼓励甘蔗种植加工业“走出去”,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化解我区糖业原料不足、加工能力过剩难题。

12.推动林业“走出去”拓展空间。推动先进营造林和加工技术“走出去”,实施林板、林产一体化,建设一批境外林业项目,用好用足两种资源。

13.延伸渔业“走出去”合作半径。围绕东南亚和非洲市场,打造海外远洋捕捞及渔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培育境外远洋捕捞、深水养殖、渔产品加工行业品牌。

14.拓展通讯传媒行业海外市场。围绕发展中国家市场,推进以电视、广播、演出为核心的文化交流和通讯传媒信息合作,培育广西海外通讯传媒的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互联网服务、“广西云”和“广电云”融媒体平台等行业品牌,以通讯技术服务促进文化“走出去”。

15.打造“广西建设”海外工程承包品牌。围绕“一带一路”合作国家和新兴城镇化国家的市场,推动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转型升级,培育海外糖厂建设、水电站建设、电力建设、环保建设等行业品牌。

四、保障措施

从引导性、支持性、服务性等方面重点采取“十一项”保障措施力促主要工作任务完成。

(一)推动“走出去”成为增强广西经济实力的重要举措。将“走出去”作为我区落实中央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的重要抓手;作为企业拓展市场空间、适应经济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手段;作为企业深入参与经济全球化、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的重要途径。

(二)推动陆海新通道建设成为广西参与“一带一路”合作的牵引和主线。加强顶层设计,通过陆海新通道的牵引作用,实现广西区内区外发展、境内境外发展有机结合。利用陆海新通道整合物流链、产业链、价值链的机会,加强“走出去”工作与中新互联互通陆海新通道建设的对接,积极推动我区工程企业参与陆海新通道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我区物流企业参与陆海新通道物流主干线及物流基地建设,推动我区优势产业企业提前参与陆海新通道沿线产业布局,撬动更多建设项目来源和产业投资机会,提高我区企业参与度、融合度,实现“走出去”更好布局,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三)重推“一市一个重点产业、一企一个重点行业”走出去。突出重点,加强引导,发挥有关地市特色产业及龙头企业的带动优势,以“地市或企业+产业链+主管部门+国别+园区”为组合,推动一市一个重点产业、一企一个重点行业走出去。

进一步发挥柳州、南宁制造业优势,推动两市+装备制造+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马中关丹产业园和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发挥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在工程机械行业的龙头作用,力促柳州、南宁两市的机械设备、汽车、钢铁、建材、环保技术服务等产业入驻广西境外重点园区以及印度、巴西、波兰、俄罗斯等国家,升级全球布局,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发挥崇左糖产业优势,推动崇左+糖业+糖业办+泰国一市一个重点产业走出去,发挥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和糖厂设计单位的牵引带动作用,力促我区糖业种植和加工环节“走出去”。

发挥北海、钦州、防城港的港口物流和临海产业优势,推动北海/钦州/防城港+境外临海重点园区+交通运输厅、海洋和渔业厅+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临海国家“走出去”,助力丝路物流建设。

发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的港口物流优势,推动广西北部港国际港务集团+中国东盟港口网络+马来西亚和文莱+关丹港和摩拉港“走出去”,带动港产园一体化建设和“物流+产业”模式构建。

发挥农垦的技术及资金优势,推动广西农垦+农业+园区+自治区农业厅+印尼、老挝、越南、缅甸“走出去”,带动农垦一体化发展和国际化发展。

(四)鼓励支持广西企业“走出去”设立海外研发中心。积极推动产业合作由加工制造环节为主向合作研发、联合设计、市场营销、品牌培育等高端环节延伸,探索“研发在外、销售在外”的产业合作新模式,鼓励支持广西企业抢占国际创新合作制高点,主动参与全球创新资源再分配,通过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有效集聚国内外创新资源,努力参与更高层次的全球价值链分工。

(五)加快在东盟重点区域设立自治区级驻外商务代表处。健全境外工作网络,加大对投资地政府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协调力度,逐步在马来西亚、越南、印尼、新加坡、柬埔寨等东盟重点区域设立自治区级驻外商务代表处,利用商务代表处等境外机构的联络优势,宣传我区“走出去”政策,与投资所在地经贸主管部门、民间机构及工商界人士保持良好关系,疏通和拓展投资合作渠道,对我区当地企业提供宏观管理、指导、协调以及必要的保护。

(六)到地市举办东盟重点区域政策宣讲会。自治区商务厅联合有关地市商务部门分批推进,每年至少举办1场“走出去”重点区域政策宣讲会,三年完成10个国别的政策宣讲。到崇左和桂林举办泰国“走出去”政策宣讲会、到柳州举办马来西亚和印尼“走出去”政策宣讲会,到百色举办越南“走出去”政策宣讲会,到北钦防和玉林举办文莱“走出去”政策宣讲会,在南宁举办柬埔寨和老挝“走出去”政策宣讲会等,提高“走出去”的精准性。

(七)到重点区域进行重点产业对接。针对重点区域,自治区商务厅联合有关部门和企业,专题对企业进行引导辅导,有针对性地带领企业赴目标国考察对接,三年内完成10个东盟国家的产业对接。重点与印尼进行制造业、港口物流等产业对接。与马来西亚进行石化、钢铁、橡胶等产业对接。与越南进行贸易、农业、物流、矿产资源等产业对接。与柬埔寨进行农业、港口物流、制造业、文化等产业对接。与泰国进行物流、制糖、园区等产业对接。与老挝进行农业、日用品、交通基建等产业对接。与菲律宾进行能源、农业、汽车等产业对接。与巴基斯坦进行通信、化工、水电站等产业对接。与安哥拉、几内亚进行糖业、水电、石化等产业对接。与埃塞俄比亚进行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等产业对接。与南非进行电信、石化、基建等产业对接。

(八)建立广西“走出去”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库,力争每年培育1-2个重点优势行业。按照“在建一批、推进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建立“走出去”项目库,制定广西“走出去”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库项目清单,完善与金融机构项目信息互通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及时追踪、跟进项目,并推动我区更多优质项目进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一带一路”重大项目清单和商务部“丝路明珠”行动计划。计划2019年主推农业(含糖业)和林业,2020年主推制造业(石化、钢铁、汽车、工程机械)和渔业,2021年主推通讯传媒业和基建业,力争在3年内完成六大行业品牌的培育工作。

(九)协调推进境外投资合作人员往来便利化。推动外事部门加强与东盟国家出入境管理和边防检查领域合作,优化流程、提高服务能力。为涉外重大项目投资合作提供出入境便利,为企业人员提供因公临时出国(境)手续办理快捷通道。根据企业实际任务需要,审核审批出访人员、出访国别数和在外停留天数。根据项目发展需要,企业可确定一定数量的业务人员,经批准后办理“一次审批、一年内多次有效”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批件。执行具体任务的国有企业高层领导,可根据任务需要审核审批出访国别数和在外停留天数。积极协调有关国家驻我国使领馆,对“走出去”重点企业外派人员在办理普通签证、长期签证或多次往返签证时提供便利。

(十)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好国家有关“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开放合作等系列政策文件。

设立出台支持“走出去”健康发展的政策包。针对重点区域,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所在国的法律政策服务包,我区投资企业平等享有服务包所提供的法律、政策及咨询服务,将政策包纳入广西“走出去”风险保障平台统一支持与管理。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大“走出去”资金规模,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对“走出去”的撬动作用。统筹工信、农业、林业、渔业等职能部门资金使用方向,支持“走出去”相关项目。对已纳入广西“走出去”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库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十一)进一步提升对“走出去”综合服务水平。

优化政务服务。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鼓励、限制和禁止境外投资行为有关规定,做好政策引导和分类指导。积极探索通过“购买政府服务”的方式,开展对外投资备案“保姆式”服务,优化流程设计,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编制《广西对外投资合作全球指引》。通过分国别、分地区、分行业的深度剖析与综合,向各级领导、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有关企业及其它组织和个人提供全方位、多维度、深层次了解广西对外投资合作情况的信息窗口,扩大广西对外投资合作工作的宣传推介,切实指导推动广西企业进行全球布局。

建立对外投资合作广西台账。根据商务部的统一部署,在做好对外投资合作统计工作的基础上,依据国别、行业最新发展情况和形势,建立对外投资合作广西台账,准确、深度分析广西“走出去”的国别、行业内在联系以及融资路径、资金使用等情况,为重大决策及形势分析提供更有效、更完备的信息。

加强企业境外安全风险防范指导。完善对外投资企业境外安全风险控制体系,积极防范和妥善应对境外安全风险。督促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加强对派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制订境外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境外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商务部门适时开展境外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建立“走出去”信息共享机制。一是加强信息服务,重点强化项目来源信息的收集、发布与共享,做好项目对接工作。二是共建全区“走出去”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和信息交换机制,实现“走出去”统计数据共享,提升“走出去”信息分析运用水平和快速反应水平。三是加强与外汇管理、外汇结算、境外融资等方面的政策沟通,为企业提供更多金融政策信息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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