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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9) 整改情况公示

山东省  发改部门     2019-06-13 立即咨询

  按照青岛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9)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是煤炭消费压减方面。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2018年我市煤炭消费压减成效显著,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1361.5万吨,同比下降23.1万吨。

  二是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我市水泥与钢铁行业已无落后产能,没有电解铝生产企业。市、区(市)两级通过开展化工生产企业评级评价、确定化工生产企业“三个一批”名单、推进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认定等措施,全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是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方面。出台了《青岛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系列文件,有效推进减排工作。经核算:2018年我市二氧化硫比2017年削减4.04%,较2015年削减12.02%;氮氧化物比2017年削减5.92%,较2015年削减14.96%,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3日至19日,公示电话0532-85912444;受理时间:9:00-17:30;受理单位: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致电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