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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将于12月13日全面启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  科技部门     2018-12-12 立即咨询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安排部署,《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军区政治工作部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精神,林芝市将于12月13日全面启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据了解,此次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各类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近期照片等主要信息,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待遇、服役及安置情况、主要诉求等多项信息,全面反映各类对象的综合情况。

信息采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落实,以采集对象户籍所在地申报采集为基本原则。具有林芝户籍的采集对象于2018年12月20日前,由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民政局安排完成采集;市(中、区)直各单位采集对象可到市退役军人事务机构工作专班进行采集(市民政局院内);对于户籍不在林芝但长期居住在我市的采集对象,于12月21日—25日到居住地县(区)民政局进行采集;具有林芝户籍但居住在拉萨市的于12月13日—16日到林芝市人民政府驻拉萨办事处进行采集;具有林芝户籍但居住在西藏以外的于12月13日—25日到成都市岷山安逸大酒店(锦江区春熙路东段1号)进行采集。

据林芝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退役军人机构工作专班副组长尹斌介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报信息采集时,需携带身份证、***、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兵、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残疾***、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明书、病故***明书等相关资料(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立功受奖证件;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对于丢失退伍证的退役军人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后入伍地**部核查盖章,或复印个人档案中《退出现役登记表》并由档案管理部门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