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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科学技术局 娄底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娄底市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湖南省娄底市  科技部门     2020-10-22 立即咨询

娄科发〔2020〕27号                                           签发人:胡绍华赵爱群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在湖南考察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激发全民创新创业热情,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根据《娄底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娄市科字〔2018〕56号)、《娄底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娄市科字〔2018〕57号)、《娄底市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娄财教〔2018〕191号)等相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娄底市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支持的科技项目计划类别包括:科技重大专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企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三个类别。

二、支持重点及申报条件

(一)科技重大专项

1、支持重点:重点围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污染防治、公共安全等技术领域开展集成创新和难题攻关,解决产业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公益技术等重大技术问题,通过项目的实施,培育形成新产品、新产业、新市场、新业态,辐射带动产业集群发展和行业技术进步,预期能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2、申报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在娄底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生产场地、研发机构、技术装备;有承担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经历,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基础,且有一支稳定、高素质的研究团队;原则上采用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企业在项目实施期内必须保证专项配套资金不低于政府资助总经费的2倍;依法纳税在2020年9月底前没有欠税且上年度纳税不低于300万元;在金融、环保等部门无不良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主动向科技、财政、统计等部门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有关信息报表。承担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实施期满六个月没有申请结题验收、申请延期未获批准、验收不合格者不得申报。

首席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首席专家每年为重大专项工作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限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再申报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具有组织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市级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经验;具有所申报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科研团队;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无不良记录。

(二)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1、重点领域:

高新技术领域:先进装备制造(先进轨道交通技术装备研发,工程机械技术装备研发)。新材料(特种合金材料技术研发,碳基材料技术研发,化工新材料技术研发,先进陶瓷材料技术研发)。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与区块链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装备制造技术研发,5G通信和网络安全技术研发,人工智能及传感器关键技术研发)。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技术研发,先进储能材料及储能电池研发,节能技术及装备研究研发)。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开发与应用)。高技术服务(现代服务业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等关键技术及产品。

农业领域: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技术研究与应用,农业机械化装备研制,现代种养关键技术研发,农业标准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农产品精深加工与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动植物病虫害防控关键技术研究。

社发领域:资源与环保(重金属污染治理及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尾矿库污染防治关键技术、水资源高效利用,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控制设备技术的研发应用)。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食品安全信息平台、食品安全关键技术转化集成和综合示范)。医疗卫生与健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原检测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的研发与应用,重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生物药与中药新药开发与应用关键技术,中医诊疗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社会公共事业(开展公共安全、质量安全、防灾减灾、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反恐怖、禁毒戒毒等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的研发及应用示范)。

2、支持重点:重点支持以经济建设和民生需求为导向,提升我市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的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社会公益性研究项目;以产业转型升级、两型社会发展和惠及民生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企业、高校、院所的协同创新,促进产学研紧密合作、产业技术联盟集成攻关、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及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解决制约我市产业发展壮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瓶颈问题,形成市场竞争力强、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项目;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规划与对策研究,旨在普及公众科学知识、提升科学素养的科普项目。

3、申报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在娄底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或组织(重点项目工业类企业要求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和资金配套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依法纳税且在2020年9月底前没有欠税;在金融、环保等部门无不良记录;主动向科技、财政、统计等部门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有关信息报表。承担重点项目实施期满六个月未结题验收、申请延期未获批准、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再次申报。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职人员,限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再申报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具有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基础和经验;具有所申报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科研团队;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无不良记录。

(三)企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

1、支持重点: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市重点优势产业领域,能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引领和带动作用的企业科技创新团队。

2、申报条件:在娄底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团队依托企业成立时间须3年以上;企业近三年研发投入(R&D)占当年销售收入均达到3%以上;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团队拥有6名左右相对稳定的核心成员,团队成员间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在科研机构或项目中合作2年以上,核心成员一般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其中至少3名以上成员全职在依托企业工作;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依法纳税且在2020年9月底前没有欠税;主动向科技、财政、统计等部门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有关信息报表。已承担市级企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

团队带头人必须是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持股30%以上;具有较强的技术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拥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团队创新能力较突出,团队带头人或其核心成员近五年获得过市级二等奖以上(排名前3名)科技奖励,或承担过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所研发的产品为企业主导产品且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入选专家不得再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相关事项

1、科技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科技重大专项、企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每个县市区(含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各限报2个;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重点项目每个县市不超过6个,一般项目不超过10个。

2、推荐要求:科技重大专项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万宝新区管委会行文推荐。

企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由各县市区(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申报、审查,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推荐。

3、各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对申报、推荐的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负责。

四、申报材料

《娄底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娄底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娄底市企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申请书》(见附件3)、娄底市科技创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4)、娄底市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娄底市科技创新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6)及在科研、税务、金融、环保等相关方面诚信证明文件等附件,书面材料一式2份,A4纸,简装成册,其中重大专项、重点项目需提交《娄底市科技创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4),同时报送电子版。相关申请书及表格在娄底科技信息网(http://kjj.hnloudi.gov.cn/)下载。

《通知》及相关附件除发布本书面文本外,同时在娄底科技信息网上发布(http://kjj.hnloudi.gov.cn/)。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1、项目申报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30日17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2、各业务科室及联系方式:

规划与资源配置科8314375

高新技术产业科8225587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8314375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8312281

市外国专家局8216073

监督与政策法规科8227780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8222468

附件:附件:1娄底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请书

      附件:2娄底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申请书

      附件:3娄底市企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申请书

      附件:4娄底市科技创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5娄底市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附件:6娄底市科技创新项目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娄底市科学技术局 娄底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21日

发:县市科工局、娄星区科技局、娄底经开区产业环保局、万宝新区招商发展部、娄底市中心医院、娄底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各县市区财政局、娄底经开区财政金融局、万宝新区财政金融部及市直有关单位。

娄底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