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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级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

黑龙江省   科技部门     2019-03-12 立即咨询
各市(地)科技局,中省直有关单位外专归口管理部门,各有关项目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引才引智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推进我省外国专家项目引进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申报2019年度省级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服务我省重大战略需求。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我省重大需求,围绕产业、创新、招商、园区“四位一体”产业体系建设,统筹项目、人才、基地,统筹企业、院所、高校,统筹科技创新与中外合作创新。支持外国科学家参与我省科技计划,充分发挥外国专家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塑造引领型发展、推动国际创新合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我省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二)聚焦“高精尖缺”引才重点。坚持把人才驱动作为本质要求,着力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拓能力的企业家,符合我省战略发展需要的人文社科专家,着力引进青年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及各类急需紧缺人才,使引进外国专家规模、层次、结构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
  (三)坚持项目成果绩效导向。建立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项目评价体系,正确评价外国专家项目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推进实施外国专家项目绩效评价,建立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经费持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类别
  围绕我省打造工业强省、农业强省、科教强省、文化强省、生态强省、旅游强省,2019年度将原有的省级外国专家引进项目统一整合为“省级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组织实施,并按以下四个类别进行申报。
  (一)战略科技发展类。围绕我省科技重大战略、科技强省目标、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研发任务、重大专项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等需求,引进航空航天、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金属材料、智能制造、重型机械、核电装备等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科技产业创新和工程技术创新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团队。
  (二)产业技术创新类。围绕我省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及应用,培育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性能,提升科技成果承载转化能力、科技企业孵化育成能力、特色产业集聚发展能力,引进机器人、智能装备、汽车电子、碳纤维、化工新材料、高端石化、能源装备等领域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
  (三)社会与生态建设类。围绕我省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引进数字医疗、冰雪旅游、军民融合、生态系统保护、城市可持续发展、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语言文字、文化艺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外国专家。
  (四)农业与乡村振兴类。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需求,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引进作物新品种选育、畜禽和水产优势特色品种优化、国外优良品种引进、农产品精深加工、绿色食品、森林特产开发、种养循环利用、黑土地保护、农机装备、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方面的外国专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为依法在省内设立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法人单位。
  (二)经费管理执行《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外专发〔2010〕87号)、《关于国家重点引智项目经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专发〔2006〕156号)和《引进国外人才专项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外专发〔1999〕163号),请按相关科目和标准填报预算。
  (三)各项目单位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项目信息填写应真实、准确、完整。请提前做好与境外专家的沟通和联系工作,准确确定来华人次、工作时间与经费预算,不得虚列虚报。
  (四)以工作内容(研究方向或技术目标)为基础申报项目,围绕同一工作内容聘请多位外国专家,应按照一个项目申报。
  (五)申请专家工薪,各项目单位应提供与外国专家签署的工薪合同、协议或其他相关文件扫描件,并将原件留存备查。
  (六)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后,确定资助等次及额度。
  (七)各项目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做好引进外国专家过程中的合法合规、同业竞止、知识产权保护及各类风险防范等工作。
  (八)各项目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意识,积极稳妥开展工作,建立风险防范、预警与应急管理制度,对外国专家工作中发生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九)申报项目统一使用《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ceps.safea.gov.cn)在线申报。资助类型选择“省级资助”。请各项目单位于2019年4月8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并将项目申请材料、与外国专家签署的工作合同或协议、项目支撑文件(以上材料可报复印件),项目申报公函纸质文件一式一份报送至省科学技术厅外国专家服务与对外合作处。各市(地)归口管理部门须在4月8日前完成项目网上审核。
     
  联系人:李善成
  电 话:0451-87130147
  地 址:哈尔滨市中山路68号1406室
  邮 编:150001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