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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鸠江区2018年度商标、技术标准、名牌产品奖补政策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芜湖市  人民政府     2019-06-14 立即咨询

各相关单位、个人:

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标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芜政〔2010〕52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意见的通知》(芜政〔2011〕32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芜湖市商标品牌奖励和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芜政办〔2011〕4号)、《关于调整商标注册补贴标准的通知》(芜工商〔2018〕113号)、《芜湖市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芜政秘〔2011〕202号)及《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实施意见》(芜政〔201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鸠江区2018年度商标、技术标准、名牌产品奖补政策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鸠江区2018年度商标、技术标准、名牌产品奖补申报受理、审核和兑付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鸠江区财政局组织实施。

对同一件商标、名牌产品的重复认定按最高标准扣除已奖补数额奖励,不进行重复奖励;同一商标品牌认定期满后重新认定为同级商标,不再进行奖励。

对已取得技术标准项目奖励的企业,同一技术标准项目期满后重新复评或修订后认定为同级技术标准项目的,不再进行奖励。

二、申报对象

对在鸠江区注册、正常经营并纳税的符合申报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需持有鸠江区管辖区域内有效注册的个体营业执照。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同的,以营业执照地址为准),按下列标准进行奖励或补贴:

1、2018年度申请商标注册并取得受理通知书的(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落款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以申报商标补贴,额度为每件新申请注册并获得受理的商标补贴300元;

2、提出国际标准研制项目得到立项认可,标准正式发布后,对标准起草单位,一次性奖励120万元。

3、提出国家标准研制项目得到立项认可,标准经主管机构依法发布后,对标准主持起草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作为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排名前三位)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4、提出行业标准研制项目得到立项认可,标准经主管机构依法发布后,对标准主持起草单位,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作为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排名前三位)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5、提出省级地方标准研制项目得到立项认可,标准经主管机构依法发布后,对标准主持起草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

6、对新获批准承担全国和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7、对获得国家、省级“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8、对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的单位,每项产品标准奖励1万元。

9、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通过验收的,对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

10、获AAAA级、AAA级、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

11、对首次获得中国名牌、安徽名牌、芜湖名牌的企业分别予以100万、20万、2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和兑付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且纳税地在鸠江区的申报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一式两份的申请表和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不再予以受理;

2、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核;

3、区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审核完毕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社会公示结束后,实施报批手续;

6、申报者提供收款账号,并开具收款凭证;

7、奖补资金兑付。

四、受理申报时限

2019年6月14日至7月15日期间受理2018年度的商标、广告、技术标准、名牌产品奖励或补贴申请。逾期不提出奖励或补贴申请者视为放弃,不再予以受理。

申请表可向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免费索取,或登录鸠江区政府网下载。申请表及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1-5。

五、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鸠江区九华北路十里牌立交桥南四楼)

技术标准、名牌产品咨询电话:0553-5223953(鸠江区市监局质量监督科)

商标咨询电话:0553-5223963(鸠江区市监局市场规范科)

附件1: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doc

附件3:技术标准战略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2:鸠江区2018年度商标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4:名牌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5:2018年度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