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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农业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农业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  农业部门     2018-08-21 立即咨询

各相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农业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农业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鲁农人字〔2018〕4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严格按申报标准和程序组织推荐。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各主管部门集中统一报送材料,报送材料时间为9月3日至9月7日12:00。材料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各主管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务必按时报送材料。接收材料时一律不受理各种用稿证明、获奖证明等。

  报送材料地点:青岛市农业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市南区燕儿岛路10号凯悦中心写字楼3003房间)

  联系人:刘栋    电话:0532-66999662

  电子邮箱:zzrscld@163.com

  二、申报要求

  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http://124.128.251.110:8185)。主管部门报送材料时提供以下材料:

  主管部门(单位)推荐报告、汇总表各1份;

  2、事业单位人员报送《2018年度青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一式2份(A4纸型);

  3、申报人员《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A3纸型,须从申报系统中生成、双面打印);

  4、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反映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A4纸型,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并按格式(附件)顺序粘贴装订;

  5、申报人员学历及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文件或聘书,《“六公开”监督卡》(2份,装订1份),继续教育证明等材料原件,并按格式(附件)顺序粘贴装订;

  6、申报人员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以及代表性论文、著作、作品等材料原件,并按格式(附件)顺序粘贴装订;

  7、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还须提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和申报人员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报告,并按格式(附件)顺序粘贴装订;

  8、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以局、办公室、乡镇(街道)命名的,需提供非公务员编制证明。

  三、乡镇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倾斜政策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04号)要求:“在乡镇单位(不含城区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机构,下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医疗卫生专业除外),申报评审职称,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县级及以上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交流聘用到乡镇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在现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可不受任职年限和职务级别的限制,申报评审相应职称”。我市乡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本文件执行。县市区及市本级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原政策执行。

  四、其他要求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在“单位意见”栏填报意见,各区(市)人社部门和农业主管部门在“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栏填报意见,市人社局会同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呈报。

  2、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严格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属政策调整范围应重新核定岗位设置方案的单位,应通过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岗位设置方案调整、申报和核定,待市人社部门对新的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后,方可申报职称。

  3、请各单位按期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代收评审费每人360元。

  附件:

  1、山东省农业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农业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2018年度青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

  3、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8月21日

       附件1山东省农业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农业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附件22018年度青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

       附件3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