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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省级招商引资 专项资金的通知

青海省  经信部门     2022-01-24 立即咨询

各市工信局、财政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推动全省招商引资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青海省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工字[2020]705号现将2022省级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项目引进。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指导方向,在建及已建成投产的招商引资项目,包括传统产业升级、高新技术推广实施和技术创新应用推广及其他类招商引资项目。

(二)招商活动。省政府举办或承办的省级及行业性重要招商引资活动(不含青洽会、生态会等财政已通过其他资金统筹安排的展会活动)。

(三)基础工作。开展招商引资项目策划编制,信息化建设等基础性工作。

申报方式

一)内各地区项目,由各市)工信局、财政局按要求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和汇总,联合起草申报文件将招商引资项目招商活动基础工作项目分别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海东工业园区项目,由各园管委会按要求对项目申报告进行审核和汇总,并以正式文件将招商引资项目招商活动基础工作项目分别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申报材料

招商引资项目、招商活动基础工作申报,分别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招商引资项目提供材料:

1.项目**合作协议及到位资金凭证

2.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复;

3.公司(项目业主)注册证明;

4.项目用地招拍挂中标通知书(租赁合同)及支付凭证;

5.招商引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6.其它有关材料。

(二)招商引资活动项目申报需提供省政府批准开展的招商引资活动方案(含经费预算)、招商引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及相关资料。

(三)招商引资基础工作提供资料:

1.省政府批准的针对有关区域、产业和行业招商引资,开展项目调研项目建议书编制等项目策划编制工作方案及委托协议

2.开展项目调研项目建议书编制等项目策划编制工作方案及委托协议;

3.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评审(估)工作方案及委托协议;

4.完善、提升招商引资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及委托协议

5.招商引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6.其它有关材料。

、审核及拨付

一)申请报告经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进行初审;通过初审项目,经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评审通过后向社会公示

二)商引资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核实确有问题予以取消。

三)经公示确定支持项目计划,并由省工信厅下达。省财政厅将支持资金拨到县,并由各县(园区)财政部门拨付到项目单位

、申报要求

一)各市(州)工信局、财政园区管委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市(州)工信局、财政园区管委会按申报要求,于202233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省工信厅(纸制版两份)省财政厅(纸制版一份)

联系方式工信厅 王茜 0971-6306325 

wqworking@126.com

财政厅 张程程 0971-3660195

 


附件:1.招商引资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

附件:2.招商引资活动及基础工作专项资金申报表

附件:3.招商引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厅      青海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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