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钟楼街道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各站所、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钟楼街道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4月20日
钟楼街道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
根据《汝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汝消安﹝2022﹞8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河南省政府、平顶山市政府、汝州市政府“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和自建房火灾特点,把涉及人员多、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作为重中之重,在前期工作和现有标准基础上,集中排查、突出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治理重点和整改要求
此次排查治理的范围是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3人及以上的村(居)民自建房,以及各类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居民小区、村(居)民自建房为员工租用的集体宿舍。重点治理下列9种情形:
(一)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整改要求: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二)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整改要求: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将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使用实体墙、防火门等进行完全分隔,居住区域至少设置1部独立的疏散楼梯)。
(三)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筑层数为4层及以上的自建房,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整改要求:按要求设置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
(四)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整改要求:将楼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全部移至室外)。
(五)电动自行车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与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室内房间未设置有效防火分隔或者与建筑外墙、安全出口直接相邻(整改要求:安全设置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并按要求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六)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整改要求:拆除防盗网或开设易于开启的逃生窗口,拆除疏散走道铁栅栏,广告牌设置不应遮挡外窗开启部分)。
(七)用于租住的自建房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 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整改要求:立即搬离设置在租住自建房中不符合要求的冷库)。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整改要求:立即搬离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中设置的居住场所)。
(九)在居民小区、村(居)民自建房为员工租用的集体宿舍存在上述情形的(整改要求:对照上述整改要求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检查。各社区要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及房屋登记、人口管理、综合治理等信息平台内的排查登记台账,组织基层力量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检查,掌握场所地址、建筑层数及面积、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基础信息,填写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记录(见附件1)。住宿人员在3人及以上的,由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逐一检查,对照9类重点情形和电源火源、易燃可燃物品、消防设施器材、值班值守、应急处置以及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报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备案。针对员工集体宿舍,结合前期全市集体承租住房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整改各类隐患问题。
(二)落实闭环整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9类治理重点坚决消除、其他风险隐患动态监管”的原则,对照排查工作台账和问题隐患清单、整改责任清单,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整改销案。对达到整改要求的,予以销案归档,并同步纳入后续网格巡查、联合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范围。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不予销案,并持续跟进督办指导,直至完全整改。对员工集体宿舍存在突出风险的,督促员工所在单位及时整改。
(三)开展靶向宣传。各责任单位要针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火灾风险特点,通过广播、电视、LED显示屏、微信等媒体平台播放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基层力量进村入户、上门提醒,广泛提示用火用电用气、易燃可燃物品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结合排查整改情况和典型火灾案例, 加强消防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为戒。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引导群众举报投诉和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四)推广技防措施。结合电子政务、智慧乡村服务等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依托现有平台或组织创新研发,探索建立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区域的动态监测、预警提示、智能分析和精准防范。推广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火灾探测器、自动灭火系统,推进建设、升级改造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积极应用“电子巡更”、“视频监控”等技术,以科技信息化手段推动火灾防控工作赋能升级。
(五)建强应急力量。按照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的相关要求,全力推进街道消防“一队一中心”建设。推动住宿人员3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住宿人员30人以下的明确专门人员,落实培训演练、值班值守、多户联防等工作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研究解决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防火间距、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站建设等方面突出问题,提升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四、工作步骤
综合治理从4月起至9月底,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底前)。通过印发文件、发布通告、召开会议等形式,全面发动相关职能部门、社区和物业、网格员、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综合治理。
(二)全面培训阶段(2022年4月26日前)。由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因地制宜地对参与排查治理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指导,详细讲解范围重点、风险识别、治理方法等,确保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排查整改阶段(2022年4月27日至8月底)。各社区组织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底数清单和问题台账,分级分类推进整改、销案。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9月30日前)。各责任单位要梳理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问题不足,完成综合治理总结。同时固化治理成果,完善制度机制,提高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和员工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职责分工
(一)组织形式
办事处副科级以上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责分管部门、行业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如下:
(1)鲁松周(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负责东关社区居委会、郭庄社区居委会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
(2)高丽丽(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东大社区居委会、东街社区居委会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
(3)薛博良(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部长):负责拐棍李社区居委会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
(4)李志豪(副主任):负责二里店社区居委会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及钟楼辖区培训机构等行业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
(5)杨晓蕾(副主任):负责闫庄社区居委会、龙兴社区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及钟楼辖区民族宗教等行业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
(6)秦自伟(正科级干部):负责程楼社区居委会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
(二)分行业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部署开展行业系统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对所属单位和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中心校牵头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人:宋胜克);民政所牵头开展对辖区社会福利机构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人:吕亚丽);文化站牵头开展对辖区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人:刘旭玲);应急办牵头开展对辖区危化品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人:李云路);农业中心牵头开展对辖区畜牧养殖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人:高延凯);应急办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开展对商场、市场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人:李云路、郭延杰);经济办牵头开展对工贸企业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人:丁俊强);民宗部门牵头开展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人:靳琼琼);物业办牵头开展对辖区居民小区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人:王官坤);公安派出所开展对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人:秦志国);其他行业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所属单位、企业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综合治理工作既是落实国务院安委办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治理成效的有力抓手,对有效防范“小火亡人”和重大火灾风险有着极端重要的作用。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清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防范化解冲击消防安全底线的突出问题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许可审批、房屋登记、基础建设、治安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对涉及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各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强化追责问效。街道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隐患查改情况。对工作不落实或推进力度不大的,将采取警示、通报、约谈等手段督促推进。对发生较大及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纪依规严肃追究。
(四)建立长效机制。责任单位要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将此次治理工作纳入地方民生工程实施项目,更新改造设施设备, 提升本质消防安全。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细化明确消防工作职责、机构、机制、平台,及时固化经验做法,防止问题隐患反弹。
(五)抓好信息报送。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定期通报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度。于4月25日前报送动员部署情况。4月份起每月11日、26日报送《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