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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国家税务局创业企业(个人)税收优惠

湖南省益阳市  工信部门     2014-01-29 立即咨询
(编辑说明:本税收优惠政策指南以问答形式收集、整理了国税系统现行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四大产业(农业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软件产业、文化产业)、十个项目(支农惠农、惠民助残、创业投资、产品开发、节能环保、资源利用、技术改造、技术转让、公共设施、安全生产)、共四十八项优惠措施)
 
         1 、农业(包括农、林、牧、渔)项目有哪些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对农业项目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 )对农业生产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 l3 %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3 )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 81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1 137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 2008 149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 1995 52 号)。
         2 、农业(包括农、林、牧、渔)项目有哪些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对企业(包括公司 + 农户经营模式)取得的农、林、牧、渔业项目(非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的所得,可按国家税收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 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48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公司+农户 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0 年第 2 号)。
         3 、残疾人员就业税收政策有哪些扶持?
          答:对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不包括生产销售消费税应税货物和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实行按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即: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按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最低工资标准的 6 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 3.5 万元,退还增值税。
         2 )对安置残疾人员企业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 100% 加计扣除。
         3 )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7]92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 70 号)。
         4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 4000 元。
         2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在 3 年内按每户每年 80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0 84 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 2006 7 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 2010 年第 25 号)。
         5 、小型微利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 1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 8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的,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2 1 1 日至 2015 12 31 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6 万元(含 6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1 117 号)。
         6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包括两个方面:
         1 )确定起征点。即起征点以下的免征增值税。
          2012 1 1 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 20000 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 500 元。
         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 3%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增值税 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湘财税〔 2011 92 号)。
         7 、创业企业(个人)在税收管理上有哪些收费优惠?
          答:主要有以下收费优惠:
         1 )新办创业企业(个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2 )自 2012 1 1 日起至 2014 12 31 日止,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规定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领购发票的,免收发票工本费。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收小型微型企业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11 759 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 [2011]104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
         8 、创业投资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2 年( 24 个月)以上,凡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 70% ,在股权持有满 2 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9 87 号)。
         9 、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 203 号)、《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 2008 172 号)。
         10 、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有哪些税收扶持?
          答: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 50% 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50% 摊销。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 2008 116 号)。
         11 、从事软件产品开发、生产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从事软件产品开发、生产税收优惠政策有:
         1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包括动漫软件)或者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符合条件的,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 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2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可享受下列优惠:
         1. 软件生产(包括集成电路)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2. 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 3 年。
         4. 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可享受定期免征、减征所得税优惠。
         5. 符合规定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享受降低税率或定期免征、减征所得税优惠。
         6.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 10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1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 100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增值税 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 119 号)。
         12 、宣传文化产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宣传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有:
         1 )电影制片厂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免征增值税。
         2 )县及县以下新华书店和农村供销社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税。
         3 )符合条件的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 50%-100% 先征后退的政策。
         4 )符合条件的出版物或企业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 100% 先征后退的政策。
         5 )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
         6 )出版、发行企业库存呆滞出版物,纸质图书超过五年(包括出版当年,下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投影片(含缩微制品)超过两年、纸质期刊和挂历年画等超过一年的,可以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据实扣除。
         7 )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文化企业,到 2013 12 31 日前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 92 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3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9]3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 [2008]114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105 号)。
         13 、从事公共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规定范围、条件的项目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 的通知》(财税〔 2008 116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9 80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8 46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 2009 166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2 10 号)。
         14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 10 %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8 4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 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 的通知》(财税〔 2008 115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 》的通知》(财税 [2008]118 号)。
         15 、企业技术转让所得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 500 万元以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 万元以上部分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0 111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 212 号)。
         16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有两个方面:
         1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及财政部、国家税务局规定范围产品的,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或一定比例的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2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计税所得额时,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的产品销售收入减按 90% 计算。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 156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财税〔 2009 163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 115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 的通知》(财税〔 2008 117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 185 号)。
         17 、投资非营利性组织所得税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符合规定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 122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 123 号)。
         18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哪些优惠?
          答: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优惠政策有: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 2009 1 1 日以前外购或自制的固定资产及 2009 1 1 日以后外购或自制,并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未抵扣进项税额的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 4% 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 2%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8 170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9 9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 9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