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2023年“援企稳岗服务千企”行动 惠企利民政策清单
金昌市2023年“援企稳岗服务千企"行动
惠企利民政策清单
一、惠企补贴政策
(一)有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一
次性奖补
主要内容: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
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有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到企
业实现稳定就业,签订并实际履行6个月以上劳动
合同的,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适用条件:有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到实现稳定
就业,签订并实际履行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经营
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
构、劳务中介机构向脱贫劳动力户籍所在地或企业
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发放6
个月以上工资发放表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
定将奖补资金支付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
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25595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60563
— 1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2601
(二)就业见习补贴
主要内容: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
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设立见习岗位,按规定给予
见习单位每人每月1000元见习补贴,对留用率达到
50%—60%(不含60%)、60%—70%(不含70%)、
7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200元、1350
元和1500元。
适用条件: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
项目、科研项目申报就业见习单位、设立就业见习
岗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艰苦边
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离校2年内未
就业中职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参
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可按规定申请每人每月
1000元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
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
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留用率达
到50%—60%(不含60%)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
每月1200元,对留用率达到60%—70%(不含70%)
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350元,对留用率达到
7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
— 2 —— 3 —
申请程序: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
项目、科研项目等通过向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申请
就业见习单位、设立见习岗位。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33293
见习补贴申请: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单位,向
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需要提供
的材料包括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基本身份类
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就业创业证》等)、就业
见习协议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位发放基本生活
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发票复印件等。
3
主要内容: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
人、就业困难人员等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小微
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300万元,期限
最长不超过2年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3156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25628
(三)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
适用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
业担保贷款支持:
1.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
2017)— 4 —
(国统字〔
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
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
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
法违规信用记录。
申请程序:1.借款人向企业注册地的县、区人
社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县、区人社部门按规定对借
款人资格进行审核。2.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县、
区人社部门配合经办银行对借款人创业项目的有
关情况、信用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进
行调查、审核。对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经办银行
按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13155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2371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6380
(四)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
主要内容:对吸纳带动就业达到一定条件的初
创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不含子公司或分公司及
国有资本投资成立的经营主体),按规定给予3万元— 5 —
—15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
适用条件:根据《关于开展创业带动就业项目
补助的通知》(甘人社通〔
2022〕306号)规定,在
甘肃省内注册运营且稳定运行的初创企业、合作社
等经营主体(不含子公司或分公司及国有资本投资
成立的经营主体)吸纳带动就业3人(含3人)以下的、
4-5人的、6人及以上的,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且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医疗保险)6个月及以上
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毕业后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大中
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
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及留学归国人员)、返乡
农民工、自主创业农民、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
群体创办的补助对象,吸纳带动就业6人及以上的,
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
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
职工医疗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
性补助;以上带动就业人数不含法定代表人及股
东,同一法人代表名下有多家企业的,只能享受一
次。不予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及一— 6 —
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的经
营主体,或以前年度已获得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
资金补助的经营主体及法人重复补助。
申请程序:具体由经营主体到注册地所在的县
区人社部门申请,申报材料根据当地人社部门要求
提供。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36237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2371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6380
(五)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补助
主要内容: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业就业
孵化示范基地,按规定分别给予80万元、60万元一
次性补助。
适用条件:根据《甘肃省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
范基地(园区)管理办法》(甘人社通〔
2022〕101
号)有关规定,已被确定为市(州)级孵化基地,
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生产经营基地使用面积不低
于3000平方米,楼宇型基地使用面积不低于2500平
方米,租赁合同且使用期限不少于3年。孵化效果
明显,入驻(孵)创业实体孵化成功率总体不低于
40%,入驻(孵)创业实体协议到期出孵率总体不— 7 —
低于50%。拥有专业的团队,每个孵化基地拥有不
少于3名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专业技能证书和孵
化基地颁发的聘书的创业导师,专(兼)职工作人
员不少于5名。入驻(孵)创业实体在50户以上(
“在
孵不在园"的创业实体户数不高于30%),创业人员
和稳定吸纳就业人员(指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500人以上,创业实体中30%以上是五年内新创办的
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小微企业、民办
非企业机构、个人工作室等市场主体。
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示范基地向县(区)人社部门申报、
上交申报资料;县(区)人社部门初审、县级公示;
市人社局复审、市人社局公示;省级人社部门复审、
认定确认、发放奖补。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36237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2371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6380
(六)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
主要内容: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
后,企业可以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
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
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
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进行
补缴。
适用范围:2022年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各类
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团体、**会、社会服务机
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各类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参照执行。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12589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2320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25634
(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主要内容: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
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12589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2320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25634
(八)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主要内容: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创业培训。
— 8 —— 9 —
适用条件:
1.就业技能培训:脱贫劳动力、院校毕业年度
毕业生(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职院校、技工院校)、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两后生")、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爱心理发员等乡村公益性
岗位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
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确有就业能力、培训需求
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年龄
不设上限)以及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等。
3.创业培训:脱贫劳动力、院校毕业年度毕业
生(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职院校、技工院校)、
2.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
人员,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岗
职工)、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以
及灵活就业人员等。
城
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两后生")、农
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
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普通高校学生及高职、
中职(含技工)院校学生、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
等群体和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及社区矫正对象。
以上人员参加由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
训后,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劳动者参
加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补贴不受地域、户籍等
限制。
申请程序: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
和“信用支付"等办法,培训补贴可以由符合条件的
群体直接向市州、县区人社部门申请,也可由培训
机构代为申请。企业直接组织职工培训并承担培训
成本的,直接向市州、县区人社部门申请,资金直
补企业。
咨询方式: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31948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9969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315476
(九)大师工作室奖补政策
主要内容:对被认定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的,按照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对被认定
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按照10万元的标准给
予一次性奖补。
适用条件:工作室由我省部分在技能含量较高
的行业和大中型企业工作的高技能人才,以及部分
— 10 —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技艺人才依托企事业单
位、行业技术研发中心以及重点职业院校等为载体
领办或创办。工作室应设在生产、研发、教学、实
训等场所。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是依据
申报条件要求,经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财政部门评审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复审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省级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是依据申报条件要求,经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
推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组织评
审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工作室向县级人社
部门申报、上传申报资料,市州人社部门审核,积
极向省厅推荐,省级审核认定后,出台公示文件,
根据属地化原则发放奖补。
咨询方式: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31948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9969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315476
(十)省级劳务品牌创建
主要内容:对认定为省级劳务品牌的创建承办
单位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认定为国家级劳务
— 11 —品牌的创建承办单位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
适用条件:本市州区域内,由政府部门、企业
机构、行业组织等主体树创培育,具有较强地域特
色、行业特征和技能特点,带动就业能力显著,在
省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劳务品牌。
申请程序:劳务品牌创建单位向县级人社部门
申报、上传申报资料;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
县级公示;市州人社部门审核、市州公示;省级人
社部门审核、省级公示、认定确认、发放奖补。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25595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60962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2601
(十一)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
主要内容:对认定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
基地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
适用条件:包括创业服务类和生产经营类实
体。创业服务类是基础建设和服务项目健全完善,
为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群体
返乡入乡创新创业提供相对集中的生产经营和办
公研发场地,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明显,在全省返乡
创业行业领域具有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的各类企业、
— 12 —— 13 —
基地等经营实体;生产经营类是由返乡农民工等人
员创办的,充分结合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规划,
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强,在全省具有示范引领作
用的各类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
地向县(区)人社部门申报、上传申报资料;县(区)
人社部门初审、县级公示;市人社局复审、市人社
局公示;省级人社部门审查、评议(现场核实)、
省级公示、省级认定确认、发放奖补。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25595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60962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2601
(十二)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
主要内容: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
贫劳动力就业奖补。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每
年度吸纳甘肃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
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奖补。
适用条件:经县区人社局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
(帮扶车间)
,每年吸纳甘肃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
6个月以上。
申请程序:1.符合条件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向人
社部门提交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申请,并
提供: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6个月(含)以上工
资发放凭证。
2.当地人社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审核。
3.审核结果公示。
4.财政部门发放奖补。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25595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60563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2601
(十三)企业职称申报
主要内容:全市各类企业中从事工程等工作的
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按照相应职称系列(专业)
评价条件通过职称认定、职称评审方式取得各级各
专业职称资格。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各系列评价条件
标准执行。
适用条件:申请各类职称的企业人才应具备相
应系列的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申请程序:申请人通过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
理信息系统提交相关资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
各级人社部门(职改办)和评委会均通过信息系统
— 14 —— 15 —
进行审核。
相关政策文件:
《甘肃省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
社通〔
2021〕252号)
《甘肃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
件标准》(甘人社通〔
2021〕299号)
《甘肃省快递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
(甘人社通〔
2021〕309号
《关于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
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厅发〔
2021〕9
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
关系的通知》 (甘人社通〔
2022〕132号)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332846
主要内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
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发放标准按每人1500
元标准发放。政策执行期限截止到2022年12月31
日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2154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5658
(十四)一次性扩岗补助
。适用条件:1.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身份企业只
能用一次,本年度以此身份享受了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的,其他企业不能重复使用。2.—次性扩岗补
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1.毕业年度
高校毕业生身份企业只能用一次,本年度以此身份
享受了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其他企业不能重复
使用。2.—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
重复享受。
申请程序:可参考两种操作方法:
1.企业申请+承诺制+事后核查。
2.通过新参保人员信息和教育部2022年毕业年
度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比对,核定符合条件的企业
并直接发放。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332846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2154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6076
二、惠民补贴政策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主要内容: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
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
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高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退
— 16 —— 17 —
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农民工等返
乡下乡创业人员,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5000元一次
性创业补贴。
适用条件: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
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
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下列人员:
1.登记注册时间在2018年7月10日之后的离校2
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依据《甘肃省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
2018〕67号文件)
2.登记注册时间在2019年4月22日之后的脱贫
劳动力、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依据《甘
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
〔
2019〕33号文件)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创业人员向所在地县区人
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就
业创业证》或毕业证书、退役证)复印件、营业执
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个人真
实性承诺书。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
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36237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2371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6380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主要内容:支持高校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从事
灵活就业,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
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继续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
贴。
适用条件: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
形式实现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
过其实际缴费的2/3(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
100%部分不予补贴)。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向所在县区
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
卡、《就业创业证》等任选其一即可)原件或复印
件、毕业证书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个人真
实性承诺书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
资金支付到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332933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2371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25628
(三)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 18 —主要内容:对符合条件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合
伙创业的,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
度为2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按规定享受财
政贴息。
适用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创业担
保贷款支持。
1.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金昌市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或者组织起来
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
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
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
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
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申请程序:
1.借款人向创业项目所在地社区或乡镇承办单
位(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提交申请材料。或借款
— 19 —人到合作经办银行提交申请材料。
2.人社部门按规定对借款人资格进行审核。
3.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县、区人社部门配合
经办银行对借款人创业项目的有关情况、信用状
况、生产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审核。
对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经办银行按合同约定向借
款人发放贷款。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13155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2371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6380
(四)失业补助金
主要内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
参保失业人员。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
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
员,发放失业补助金。符合以上条件但未申领人员,
申请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适用条件: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不超过6个月,
标准按照当 地失业保险金的80%确定。失业人员领取
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
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
— 20 —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
申请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失业人员应到本人失
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315610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2320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6076
(五)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主要内容: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为:初级(五
级)1000 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
2000元。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适用条件: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失业保险 1 年以
上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
在职职工。
申请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参保职工和领金人员
应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
贴。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315610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2320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6076
(六)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21 —主要内容:符合申请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缴
纳社会保险之前,需按顺序在户籍地所居住的社区做
好前置业务,顺序为进行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
定,实现灵活就业登记工作。
适用条件: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形式实现
就业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灵活就
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
际缴费的2/3(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
部分不予补贴)。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本年度
灵活就业人员开始缴纳社保费开始向所在县区人
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就业创业证》等任选其一即可)原件或复印件、
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
业证明材料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
资金支付到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36237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2371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6380
(七)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
政策
— 22 —主要内容:对通过本政策招聘的未就业普通高校
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
3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
并依法缴纳社保、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适用条件:企业申报范围:我区县级及以下教育、
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
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
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参与项目。
毕业生招聘范围:未就业我省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和
愿意在我省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
业生,我省**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政
策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做为
判断标准。
申请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需提交企业
申报资料及岗位需求申报表,区人才中心对用人单位
资质进行审核,组织招聘活动进行双向对接,8月底
完成招聘人员劳动合同签订,9月初招聘人员全部上
岗。
生活补贴申请:用工单位按月向区人才中心申
报生活补贴,区人才中心对用人单位提交的资料进
行审核,将生活补贴依照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按
— 23 —月发放至项目招聘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332933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3156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25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