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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2023年“援企稳岗服务千企”行动 惠企利民政策清单

甘肃省金昌市  人社部门     2023-05-17 立即咨询

金昌市2023年“援企稳岗服务千企"行动

惠企利民政策清单

一、惠企补贴政策

(一)有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一

次性奖补

主要内容: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

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有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到企

业实现稳定就业,签订并实际履行6个月以上劳动

合同的,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适用条件:有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到实现稳定

就业,签订并实际履行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经营

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

构、劳务中介机构向脱贫劳动力户籍所在地或企业

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发放6

个月以上工资发放表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

定将奖补资金支付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

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25595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60563

— 1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2601

(二)就业见习补贴

主要内容: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

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设立见习岗位,按规定给予

见习单位每人每月1000元见习补贴,对留用率达到

50%—60%(不含60%)、60%—70%(不含70%)、

7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200元、1350

元和1500元。

适用条件: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

项目、科研项目申报就业见习单位、设立就业见习

岗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艰苦边

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离校2年内未

就业中职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参

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可按规定申请每人每月

1000元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

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

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留用率达

到50%—60%(不含60%)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

每月1200元,对留用率达到60%—70%(不含70%)

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350元,对留用率达到

7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

— 2 —— 3 —

申请程序: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

项目、科研项目等通过向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申请

就业见习单位、设立见习岗位。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33293

见习补贴申请: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单位,向

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需要提供

的材料包括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基本身份类

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就业创业证》等)、就业

见习协议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位发放基本生活

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发票复印件等。

3

主要内容: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

人、就业困难人员等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小微

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300万元,期限

最长不超过2年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3156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25628

(三)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适用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

业担保贷款支持:

1.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

2017)— 4 —

(国统字〔

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

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

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

法违规信用记录。

申请程序:1.借款人向企业注册地的县、区人

社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县、区人社部门按规定对借

款人资格进行审核。2.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县、

区人社部门配合经办银行对借款人创业项目的有

关情况、信用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进

行调查、审核。对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经办银行

按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13155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2371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6380

(四)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

主要内容:对吸纳带动就业达到一定条件的初

创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不含子公司或分公司及

国有资本投资成立的经营主体),按规定给予3万元— 5 —

—15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

适用条件:根据《关于开展创业带动就业项目

补助的通知》(甘人社通〔

2022〕306号)规定,在

甘肃省内注册运营且稳定运行的初创企业、合作社

等经营主体(不含子公司或分公司及国有资本投资

成立的经营主体)吸纳带动就业3人(含3人)以下的、

4-5人的、6人及以上的,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且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医疗保险)6个月及以上

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毕业后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大中

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

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及留学归国人员)、返乡

农民工、自主创业农民、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

群体创办的补助对象,吸纳带动就业6人及以上的,

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

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

职工医疗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

性补助;以上带动就业人数不含法定代表人及股

东,同一法人代表名下有多家企业的,只能享受一

次。不予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及一— 6 —

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的经

营主体,或以前年度已获得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

资金补助的经营主体及法人重复补助。

申请程序:具体由经营主体到注册地所在的县

区人社部门申请,申报材料根据当地人社部门要求

提供。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36237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2371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6380

(五)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补助

主要内容: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业就业

孵化示范基地,按规定分别给予80万元、60万元一

次性补助。

适用条件:根据《甘肃省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

范基地(园区)管理办法》(甘人社通〔

2022〕101

号)有关规定,已被确定为市(州)级孵化基地,

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生产经营基地使用面积不低

于3000平方米,楼宇型基地使用面积不低于2500平

方米,租赁合同且使用期限不少于3年。孵化效果

明显,入驻(孵)创业实体孵化成功率总体不低于

40%,入驻(孵)创业实体协议到期出孵率总体不— 7 —

低于50%。拥有专业的团队,每个孵化基地拥有不

少于3名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专业技能证书和孵

化基地颁发的聘书的创业导师,专(兼)职工作人

员不少于5名。入驻(孵)创业实体在50户以上(

“在

孵不在园"的创业实体户数不高于30%),创业人员

和稳定吸纳就业人员(指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500人以上,创业实体中30%以上是五年内新创办的

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小微企业、民办

非企业机构、个人工作室等市场主体。

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示范基地向县(区)人社部门申报、

上交申报资料;县(区)人社部门初审、县级公示;

市人社局复审、市人社局公示;省级人社部门复审、

认定确认、发放奖补。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36237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2371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6380

(六)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

主要内容: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

后,企业可以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

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

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

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进行

补缴。

适用范围:2022年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各类

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团体、**会、社会服务机

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各类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参照执行。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12589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2320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25634

(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主要内容: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

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12589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2320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25634

(八)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主要内容: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创业培训。

— 8 —— 9 —

适用条件:

1.就业技能培训:脱贫劳动力、院校毕业年度

毕业生(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职院校、技工院校)、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两后生")、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爱心理发员等乡村公益性

岗位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

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确有就业能力、培训需求

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年龄

不设上限)以及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等。

3.创业培训:脱贫劳动力、院校毕业年度毕业

生(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职院校、技工院校)、

2.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

人员,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岗

职工)、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以

及灵活就业人员等。

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两后生")、农

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

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普通高校学生及高职、

中职(含技工)院校学生、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

等群体和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及社区矫正对象。

以上人员参加由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

训后,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劳动者参

加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补贴不受地域、户籍等

限制。

申请程序: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

和“信用支付"等办法,培训补贴可以由符合条件的

群体直接向市州、县区人社部门申请,也可由培训

机构代为申请。企业直接组织职工培训并承担培训

成本的,直接向市州、县区人社部门申请,资金直

补企业。

咨询方式: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31948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9969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315476

(九)大师工作室奖补政策

主要内容:对被认定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的,按照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对被认定

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按照10万元的标准给

予一次性奖补。

适用条件:工作室由我省部分在技能含量较高

的行业和大中型企业工作的高技能人才,以及部分

— 10 —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技艺人才依托企事业单

位、行业技术研发中心以及重点职业院校等为载体

领办或创办。工作室应设在生产、研发、教学、实

训等场所。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是依据

申报条件要求,经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财政部门评审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复审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省级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是依据申报条件要求,经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

推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组织评

审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工作室向县级人社

部门申报、上传申报资料,市州人社部门审核,积

极向省厅推荐,省级审核认定后,出台公示文件,

根据属地化原则发放奖补。

咨询方式: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31948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9969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315476

(十)省级劳务品牌创建

主要内容:对认定为省级劳务品牌的创建承办

单位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认定为国家级劳务

— 11 —品牌的创建承办单位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

适用条件:本市州区域内,由政府部门、企业

机构、行业组织等主体树创培育,具有较强地域特

色、行业特征和技能特点,带动就业能力显著,在

省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劳务品牌。

申请程序:劳务品牌创建单位向县级人社部门

申报、上传申报资料;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

县级公示;市州人社部门审核、市州公示;省级人

社部门审核、省级公示、认定确认、发放奖补。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25595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60962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2601

(十一)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

主要内容:对认定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

基地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

适用条件:包括创业服务类和生产经营类实

体。创业服务类是基础建设和服务项目健全完善,

为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群体

返乡入乡创新创业提供相对集中的生产经营和办

公研发场地,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明显,在全省返乡

创业行业领域具有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的各类企业、

— 12 —— 13 —

基地等经营实体;生产经营类是由返乡农民工等人

员创办的,充分结合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规划,

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强,在全省具有示范引领作

用的各类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

地向县(区)人社部门申报、上传申报资料;县(区)

人社部门初审、县级公示;市人社局复审、市人社

局公示;省级人社部门审查、评议(现场核实)、

省级公示、省级认定确认、发放奖补。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25595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60962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2601

(十二)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

主要内容: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

贫劳动力就业奖补。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每

年度吸纳甘肃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

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奖补。

适用条件:经县区人社局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

(帮扶车间)

,每年吸纳甘肃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

6个月以上。

申请程序:1.符合条件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向人

社部门提交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申请,并

提供: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6个月(含)以上工

资发放凭证。

2.当地人社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审核。

3.审核结果公示。

4.财政部门发放奖补。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25595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60563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2601

(十三)企业职称申报

主要内容:全市各类企业中从事工程等工作的

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按照相应职称系列(专业)

评价条件通过职称认定、职称评审方式取得各级各

专业职称资格。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各系列评价条件

标准执行。

适用条件:申请各类职称的企业人才应具备相

应系列的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申请程序:申请人通过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

理信息系统提交相关资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

各级人社部门(职改办)和评委会均通过信息系统

— 14 —— 15 —

进行审核。

相关政策文件:

《甘肃省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

社通〔

2021〕252号)

《甘肃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

件标准》(甘人社通〔

2021〕299号)

《甘肃省快递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

(甘人社通〔

2021〕309号

《关于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

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厅发〔

2021〕9

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

关系的通知》 (甘人社通〔

2022〕132号)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332846

主要内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

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发放标准按每人1500

元标准发放。政策执行期限截止到2022年12月31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2154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5658

(十四)一次性扩岗补助

适用条件:1.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身份企业只

能用一次,本年度以此身份享受了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的,其他企业不能重复使用。2.—次性扩岗补

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1.毕业年度

高校毕业生身份企业只能用一次,本年度以此身份

享受了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其他企业不能重复

使用。2.—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

重复享受。

申请程序:可参考两种操作方法:

1.企业申请+承诺制+事后核查。

2.通过新参保人员信息和教育部2022年毕业年

度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比对,核定符合条件的企业

并直接发放。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332846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2154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6076

二、惠民补贴政策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主要内容: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

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

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高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退

— 16 —— 17 —

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农民工等返

乡下乡创业人员,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5000元一次

性创业补贴。

适用条件: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

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

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下列人员:

1.登记注册时间在2018年7月10日之后的离校2

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依据《甘肃省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

2018〕67号文件)

2.登记注册时间在2019年4月22日之后的脱贫

劳动力、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依据《甘

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

2019〕33号文件)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创业人员向所在地县区人

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就

业创业证》或毕业证书、退役证)复印件、营业执

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个人真

实性承诺书。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

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36237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2371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6380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主要内容:支持高校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从事

灵活就业,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

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继续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

贴。

适用条件: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

形式实现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

过其实际缴费的2/3(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

100%部分不予补贴)。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向所在县区

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

卡、《就业创业证》等任选其一即可)原件或复印

件、毕业证书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个人真

实性承诺书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

资金支付到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332933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2371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25628

(三)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 18 —主要内容:对符合条件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合

伙创业的,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

度为2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按规定享受财

政贴息。

适用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创业担

保贷款支持。

1.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金昌市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或者组织起来

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

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

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

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

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申请程序:

1.借款人向创业项目所在地社区或乡镇承办单

位(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提交申请材料。或借款

— 19 —人到合作经办银行提交申请材料。

2.人社部门按规定对借款人资格进行审核。

3.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县、区人社部门配合

经办银行对借款人创业项目的有关情况、信用状

况、生产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审核。

对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经办银行按合同约定向借

款人发放贷款。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13155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2371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6380

(四)失业补助金

主要内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

参保失业人员。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

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

员,发放失业补助金。符合以上条件但未申领人员,

申请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适用条件: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不超过6个月,

标准按照当 地失业保险金的80%确定。失业人员领取

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

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

— 20 —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

申请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失业人员应到本人失

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315610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2320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6076

(五)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主要内容: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为:初级(五

级)1000 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

2000元。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适用条件: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失业保险 1 年以

上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

在职职工。

申请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参保职工和领金人员

应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

贴。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315610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2320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6076

(六)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21 —主要内容:符合申请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缴

纳社会保险之前,需按顺序在户籍地所居住的社区做

好前置业务,顺序为进行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

定,实现灵活就业登记工作。

适用条件: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形式实现

就业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灵活就

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

际缴费的2/3(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

部分不予补贴)。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本年度

灵活就业人员开始缴纳社保费开始向所在县区人

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就业创业证》等任选其一即可)原件或复印件、

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

业证明材料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

资金支付到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36237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2371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6380

(七)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

政策

— 22 —主要内容:对通过本政策招聘的未就业普通高校

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

3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

并依法缴纳社保、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适用条件:企业申报范围:我区县级及以下教育、

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

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

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参与项目。

毕业生招聘范围:未就业我省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和

愿意在我省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

业生,我省**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政

策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做为

判断标准。

申请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需提交企业

申报资料及岗位需求申报表,区人才中心对用人单位

资质进行审核,组织招聘活动进行双向对接,8月底

完成招聘人员劳动合同签订,9月初招聘人员全部上

岗。

生活补贴申请:用工单位按月向区人才中心申

报生活补贴,区人才中心对用人单位提交的资料进

行审核,将生活补贴依照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按

— 23 —月发放至项目招聘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332933

永昌县人社局 0935—7523156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25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