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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无锡市  科技部门     2020-02-27 立即咨询

关于做好202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和无锡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0〕20号)精神,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44号)及《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0〕55号)(见附件)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度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请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苏科政发〔2018〕75号)规定条件的广大中小微企业,登录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innofund.gov.cn,以下简称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基本信息(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原账号继续有效)、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取得202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企业可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入库登记编号。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0日。

    2、市评价工作机构在线进行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工作,每月完成一批次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对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提交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2020年最后一批审查提交时间于10月23日前完成。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分批汇总公示、公告,于10月31日前完成最后一批拟入库企业公示文件发布工作。

    3、已入库企业确认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由市评价工作机构按程序及时提请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撤销登记编号,统一在信息服务平台上公告。被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4、市评价工作机构通过信息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当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集中抽查工作,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各区要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贯彻落实科技部火炬中心印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各类科技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38号)和省科技厅印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科技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通知》(苏科高发〔2020〕51号)有关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充分利用网络、电话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和评价工作动员,引导面广量大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应评尽评";扎实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联系人:无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周世明 

联系电话:85617308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