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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级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江西省鹰潭市  科技部门     2023-02-24 立即咨询

各区(市)科技局、鹰潭高新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卫生计生局、鹰潭市信江新区经济发展贸易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科技计划第二批)项目的通知》(赣科发计字〔2022〕164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已下达我市2022年度省级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按照《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04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省级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发挥专项资金对我市科技发展的支撑促进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1.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加强地方区域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要支持“2+N”产业领域重点科技创新项目,各区(市)政府、管委会重点打造的自由探索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等项目。

2.项目申报按控制总量、定向择优的原则,由区(市)、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与市科技局按照省厅相关要求会商后进行申报。

3.没有研发投入的企事业单位不得申报;获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但未按时提交验收(结题)的承担单位不得申报;对有环保、安全生产问题和科研失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已获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支持的承担单位同一类型项目不重复支持。

二、支持范围

2022年度省级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支持20项左右。

(一)自由探索基础研究

主要结合基础研究区域布局,聚焦探索未知科学问题。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和三甲医院;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博士或高级职称人员,且年龄不超过58周岁;

3.项目单位承诺按项目经费总额70%予以配套支持。

主管科室:计划科

限额推荐:市直限报3项,贵溪市限报1项,余江区限报2项,月湖区限报1项,高新区限报1项。

(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

重点支持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建设与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主管科室:计划科

限额推荐:市直限报1项,贵溪市限报2项,余江区限报2项,月湖区限报1项,高新区限报2项。

(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助力乡村振兴项目

(1)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①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及带动性,种养殖面积100亩以上,吸纳当地农户务工20人以上;②有主导产业或绿色主导产品;③有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办公房、培训室、大棚、农机设备等;④有技术和管理团队,参与科研院所技术合作、有科技特派员参加的常年技术顾问;

(2)农业科技示范村建设项目

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①乡镇政府重视和支持,并纳入乡镇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有相应的产业支持政策及具体措施;②有村集体经济与农民种养殖相结合的特色产业和品牌产品;③有技术和经济发展管理团队,参与科技合作、有科技特派员对接和专门的科普场地或农家书屋;④有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包括电商平台、用信息化手段应用农业现代化技术等;⑤科技进步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显著,主导产业吸收一定数量的在家农民参加产业活动。

主管科室:农社科

限额推荐:市直限报1项,贵溪市限报6项,余江区限报6项,月湖区限报3项,高新区限报1项,龙虎山限报3项。

2.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主要指围绕我市“2+N”产业在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和合作开发,开展的具有引导带动示范作用突出的项目,重点支持跨区域研发合作和推荐省科学进步奖培育项目。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企业应为我市重点引进、培育的骨干企业;

(2)企业应拥有或正在开发拥有核心技术,有较高科技含量、较好市场前景的创新产品;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需有新产品销售收入;

(4)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了科技创新合作。

主管科室:成果科

限额推荐:市直限报2项,贵溪市限报3项,余江区限报3项,月湖区限报2项,高新区限报3项。

(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主要是按照“两园三区”建设目标任务要求,围绕“2+N”产业,支持一批在物联网领域及铜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有示范带动的项目。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符合智慧科创城建设规划、在鹰潭市范围内注册的企业;

(2)优先支持拥有省级创新平台、重点新产品、发明专利的高新技术企业;

(3)优先支持积极参与各种科技成果对接、展览展示,支持我市科技创新各项活动的企业.

主管科室:工业科

限额推荐:贵溪市限报3项,余江区限报3项,月湖区限报2项,高新区限报3项。

三、申报受理

1.市科技局计划综合科室会同业务科室,与区(市)、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按照省科技厅要求,对拟报项目进行现场考察与会商,确立推荐申报项目。

2.申报受理。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方向的要求和会商确立的项目组织申报,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鹰潭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入鹰潭市科技局官网--首页点击鹰潭市科技创新云平台)进行申报和推荐。

3.网上申报完成后,导出PDF版本一份,打印盖章后报推荐部门,推荐部门同意推荐盖章,并在推荐截止后5天内报送推荐函,项目推荐汇总表由系统导出后作为附件随推荐函一并报送市科技局受理中心。

四、申报推荐时间

自2023年2月24日起,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1)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17时;

(2)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17时。

五、联系方式

1.业务事项咨询

各类项目申报与推荐,请联系相关对口业务科室。

计划科  胡  蓉  13617012601

工业科  熊斌荣  18807017593

农社科  刘兵生  18907019660

成果科  张  挺  13437017808

2.系统事项咨询

受理中心  刘  刚  18770128767

                  冯  叶  18870696923

鹰潭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使用流程(面向申请单位管理员、申请人).pdf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