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第二批“辽宁老字号”拟认定名录公示
为加强老字号品牌建设,振兴辽宁自主品牌,引导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和技艺的老字号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省商务厅在全省开展了第二批“辽宁老字号”认定工作。根据《“辽宁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有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严格审核、厅长办公会审议,拟定了第二批“辽宁老字号”名录,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发布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名录如有疑义,请在2018年10月22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省商务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留真实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22日
联系人:易宝飞,孟祥祯
电 话:024-86892673
传 真:024-86910175
附件:第二批“辽宁老字号”拟认定名录
辽宁省商务厅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