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区商务局、北京电子商务协会、各相关电子商务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22﹞161号)要求,2022年,在对相关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字商务企业进行综合评价的同时,继续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请相关企业积极开展申报工作,依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试行)》(见附件1)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遴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2)相关要求和说明,准确、真实填写《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见附件3)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申报书提纲见附件4),并于7月2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市商务局,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市商务局将依据《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试行)》,遴选3-5家优秀企业推荐报送商务部。商务部根据参评企业报送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并以公告形式发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
(联系人:电子商务处 李鸿焕,马樱娉;联系方式:55579652,55579373;邮箱:lihonghuan@sw.beijing.gov.cn)
附件下载:
附件2 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遴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3 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
附件4 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