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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中央财政生产发展资金(扶持荔枝高标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公示

广东省东莞市  农业部门     2021-04-16 立即咨询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生产发展资金—扶持荔枝高标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1〕11号)和《关于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2批)的通知〉的函》(东财函〔2021〕74号)有关精神,近期我局组织开展了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经组织申报、资料审核、现场审核和组织评审等程序,我局拟选定广东岭南荔园发展有限公司和东莞市顺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为2021年中央生产发展资金中央财政生产发展资金(扶持荔枝高标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现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反映,反映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联系人:聂小姐,联系电话:22830850,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区8楼;邮箱:zzyglk201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