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新能源(含醇氢电动)商用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近日,湘潭市发布了《关于加快新能源(含醇氢电动)商用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关于《若干措施》出台背景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强力引导和技术进步、商业模式创新等推动下,我国新能源商用车销量保持较快增长,特别是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新能源重卡、醇氢电动商用车市场发展迅速。目前,湘潭市新能源商用车已具备了一定产业发展基础,其中新能源轻卡、厢式运输车等已初具规模。为加快新能源商用车推广应用及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拉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全面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七部门联合印发《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公共领域使用新能源(含醇氢电动)商用车、支持工业和物流领域使用新能源(含醇氢电动)商用车、支持报废更新老旧车辆、优化车辆登记服务、优化新能源(含醇氢电动)商用车使用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应用场景示范建设、开展供需对接等8条措施。
一是支持公共领域使用新能源(含醇氢电动)商用车。扩大新能源(含醇氢电动)商用车在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应用。
二是支持工业和物流领域使用新能源(含醇氢电动)商用车。加快火电、钢铁、有色、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新能源中重型货车推广,对使用新能源(含醇氢电动)车型企业按程序可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白名单管理。
三是支持报废更新老旧车辆。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新能源货车或符合国省政策条件的醇氢电动商用车,按照国省政策给予补贴。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对城市公交企业更新车龄在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按照国省政策给予定额补贴。
四是优化车辆登记服务。设立新能源(含醇氢电动)汽车注册专门窗口和绿色通道。采取“预约查验、及时办理”模式,实现车辆一站式登记上牌。
五是优化新能源(含醇氢电动)商用车使用环境。对新能源(含醇氢电动)货车城区通行实施差异化管理措施,研究出台优化新能源(含醇氢电动)商用车通行路权的相关政策。严格执行高排放车辆城区道路禁限行政策。严厉打击排放检验不合格、逾期未检验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柴油货车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六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布局甲醇加注基础设施,加快打造甲醇制备、贸易、加注、运营服务产业链。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充换电站、甲醇加注站等配套设施建设与运营。
七是支持应用场景示范建设。推动新能源(含醇氢电动)商用车广泛应用于城市公交、物流运输、公路短倒、危化运输、城建渣土、混凝土运输等场景。
八是开展供需对接。推动公共领域、国有大型企业、政府平台公司等用车需求量大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与整车企业开展供需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