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农业物联网技术的应用,提升我市农业生产智能化发展水平,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兽医、农业农村市场信息和农机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农办函〔2021〕168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荐2021年省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储备项目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2021年省、市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申报和县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年省、市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在食用菌、果蔬、茶叶和畜禽等优势特色行业遴选推荐。
(二)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对象。主要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申报项目要求。申报单位具备较好的农业物联网基础设施装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应用物联网单项或多项组合技术模式,通过示范建设,能够形成先进适用的物联网应用模式,在同类产业中可学可推广。具体是:
(1)大田园艺作物(果、蔬、茶):生产基地初步实现空气温湿度、光照强度、土壤温湿度等环境信息的监测及视频监控等。通过项目建设后,可利用电脑、手机等终端,实现对生产基地或加工车间空气温湿度、光照强度、土壤温湿度等环境信息的实时监测、数据采集分析、自动报警、远程控制等。
(2)设施大棚:设施大棚(含普通大棚、温控大棚)初步实现对空气温湿度、栽培介质温湿度、光照强度等环境因子的实时监测、视频监控。通过项目建设,可利用电脑、手机等终端,实现对生产基地温度、湿度、光照、CO2、水肥一体化等环境信息的实时监测、数据采集分析、自动报警、远程控制等。
(3)畜禽规模化养殖:初步实现养殖舍内空气温度湿度、氨气浓度等环境信息的监测、调控以及视频监控等。通过项目建设,可利用电脑、手机等终端,可对养殖舍内通风、光照、喂料、饮水、清粪、监控等环节进行智能化控制,实现养殖动态跟踪监测、数据采集分析、异常情况实时预警等。
(4)食用菌工厂化栽培:食用菌菇房初步实现对空气温度、湿度、二氧化碳浓度等环境信息的监测、调控以及视频监控等。通过项目建设,可利用电脑、手机等终端,对菇房内的空气温度、湿度、二氧化碳浓度等环境信息的实时监测、采集分析、智能调节和预警等功能。
(三)申报数量与程序
1.申报数量。每个县(市、区)推荐2-3个。
2.申报程序。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本辖区项目建设和申报工作,并将2021年省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1,申报企业加盖公章。根据省厅要求,今年不再报送申报表,而是提交建设方案)一式3份及电子版和申报推荐函(农业农村局加盖公章)于6月21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将从各县(市、区)推荐项目中择优遴选若干项目,认定为2021年市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并推荐申报2021年省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
二、2021年县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建设要求
根据闽农办函〔2021〕168号文件下达的各地绩效目标,每个涉农县(市、区)(不含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福州高新区、湖里区、思明区、海沧区、集美区、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湄洲岛、湄洲岛北岸经济开发区)至少要建设3个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的要求,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参照省、市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建设要求,继续开展2021年县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建设,并将2021年县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建设项目信息表(格式见附件2,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于6月21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三、其他
联系人:王相俊;联系电话:0598-8240498,15959815053;邮箱:smny155@163.com;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道红岩新村37幢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信息站。
附件:1.《2021年省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实施方案》编
写提纲
2.2021年县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建设项目信息表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日